昆山龙哥之死:正当防卫引发的社会热议与法律思考

2024-09-23
来源:网络整理

有人戏称昆山龙哥“生来卑微,死时凄惨”……

上周,龙哥之死突然曝光,随着“被杀回头”监控视频的火爆,霸道龙哥之死一夜之间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他当然没有想到,他的死不仅成为了朋友圈的笑柄,还成为了大家反复讨论的话题,最后成为了一系列阅读量过十万的热门文章。

8月27日,江苏昆山,宝马车司机刘海龙(龙哥)与自行车车主于海明因交通问题发生冲突,刘海龙随即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并持刀砍伤于海明,后于海明夺刀追赶,最终刘海龙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多说了。

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检察院先后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公告,认定辩护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是上周的热门话题,但与“滴滴顺风车案”稍有不同,这次从热文数量来看,“昆山龙哥”话题的热度不如前者,但“昆山反杀案”在微信公众号上至少产生了7篇点赞量过十万的文章。

阅读量可能和热点话题本身有关,但点赞这个小动作通常代表了人们看完一篇文章之后的态度。

据新邦日监测的63万个公众号显示,近一周以来,围绕“昆山反杀案”热点话题,至少产生文章6961篇,涉及公众号4811个,其中阅读量超过10万的爆款文章有113篇,原创文章数量达1113篇。

以公众号为例,内容产出的高峰出现在8月31日,一天内就有35篇文章,阅读量超过10万。此后,随着9月1日官方公布案件进展,舆论开始趋于平静。

有人开玩笑说,龙哥的死推动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一点进步。

四篇文章获得十万个赞

是否“正当防卫”成为讨论焦点

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在警方通报发布之前,没有人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昆山持刀伤人案”最终结果如何。

8月28日,事发第二天,一个名为“小明不引咎辞职”的公众号,自称“每天更新最新最搞笑的国内外搞笑视频、监控视频、奇葩视频”的公众号,以《冲动就是魔鬼!纹身男持刀试图杀死电男,刀掉在地上反而被电死!》为题,还原了前一天晚上的监控视频内容。

相比较而言,公众号“老段观点”的关注度不算很快,但《昆山龙哥之死如何有价值?》这篇文章足够有意思。比如作者段宏斌就如此调侃龙哥:

龙哥的主业是帮人收债,为此,他在身上纹了各种海鲜的图案,有螳螂虾、皇带鱼、蛤蜊等等。因为一位老算命师告诉他,纹上这些图案可以增加防御力,对各种魔法有抵抗力。纹上之后,龙哥发现自己的抗寒能力提升了不少,从此以后,无论身在何处,都不需要穿衣服了。

他的话语虽然幽默,但他还是担心“在中国,无辜自卫的案例非常少”,于是他写道,中国民众最大的抱怨,是我们的法律制度对坏人太好了,对好人太坏了。

我相信龙哥会用他的搞笑的死亡来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让正直的人们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有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去反抗。

目前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已经突破1300万,点赞量达到50万。

同样是在警方通报发布之前,微信公众号“世界美食来自北京”发布了另一篇获得10万点赞的帖子,通过标题《回顾昆山龙哥被砍死前18年,你没见过这么渣的人!》,大概就能想象出帖子讲的是什么了。

这也是一篇点赞过十万的热门文章,但点击后却显示“该内容违规,无法查看”。

在更多自媒体文章中,龙哥的职业生涯被简单描述如下:

2001年7月因盗窃被判处4年6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拘留5天

2007年3月因敲诈勒索被判入狱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3年7月19日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同样“因违规无法查看”的还有公众号“今晚90后”8月30日发表的《拯救昆山案英雄!他在拯救我们自己》,单从呼吁式的标题来看,已经充满了煽情的意味。

另一篇以10万点赞存活的文章,标题为《对恶人我们还还有法律自卫的希望吗?》,来自公众号“新闻哥”。新闻哥认为,老实人常常被恶霸欺负,正是因为反击,他们才成为新闻。

和大多数新媒体关于该话题的文章一样,该文对龙哥今年3月因举报毒贩而获“英雄行为”荣誉证书的事实提出质疑,但也澄清了有关龙哥是快手天安社成员的传言。

但更多的讨论来自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新闻哥表示,法律必须维护,正义必须伸张,所以文章末尾有十万个这样的呼吁

昆山龙哥视频抖音_昆山龙哥抖音快手_昆山龙哥唱歌

希望法官能对滑板车男子从轻量刑,给社会上猖獗的纹身男一个警示,如果法官能在更多类似案件中从轻量刑,有助于促进社会风气的改善。

当然,龙哥的死也促成了许多网络笑话供大家娱乐和传播,比如“醉驾是他,带刀是他,捅人是他,最后倒地不起是他”。

政府事务号码的最终决定

昆山警方通报阅读量超1500万次

人们用“咆哮”来为自己辩护,自媒体则通过爆料文章表达自己的态度。

在传统媒体从事评论工作十余年的曹林在公众号“吐槽青年:曹林的时事观察”中表示,对于昆山反杀案,用“咆哮”来形容舆论态度并不为过。

毕竟,这一切都是在视频监控下发生的。8月31日,也就是警方通报的前一天,公众对“反杀案”的关注度达到顶峰,一天之内发布了35篇阅读量超过10万的文章。

要求法律对守法的善良人更宽容的呼声,像网上对龙哥的吐槽甚至嘲讽,不绝于耳。正如曹林所说,民众对此事的怒吼,源于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判决的担忧。

这种情绪在新媒体的传播中被逐渐放大,比如有人呼吁“不能让好人流血流泪”,有人撰文“普通人遭遇昆山龙哥该怎么办?”,还有人义正言辞地说“合法防卫,以人民的名义!”

每篇热文的背后,一定有着巨大的舆论压力。

9月1日下午,昆山当地警方通过官方账号“昆山公安微警”等两个微博发布《警情通告》,与此同时,粉丝数量较多、影响力相对较大的“苏州公安微警”也发布了通告内容。

报告详细阐述了警方通过现场勘察、田野调查、询问、讯问、视频监控、检查鉴定等方式查明的案件事实。

认定“于海明制止暴力袭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撤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这份报告随即在网上疯传,并得到广泛好评,不少网友纷纷点赞,称赞这是“见过最详细的警方报告”。

截至目前,据了解,《警情通报》在政府公众号“昆山公安微警”的阅读量已突破1500万,获40万个赞,可以说是一篇名副其实的爆款文章。

江苏省检察院通过政务新媒体“江苏检察网”发文称“要把保护维权者放在第一位”,获10万个赞: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发生的袭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措施,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构成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及已查明的事实,本案中,被害人刘海龙实施持刀犯罪,于海明为保护人身权利不受正在发生的暴力侵害,对被害人刘海龙实施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依法依规。

影响力更大的新华社果断派出了他们的同学刚刚,一篇题为《刚才警方通报了“昆山持刀伤人案”!》的文章,在微信上获得了10万个赞。评论区的10万个赞,是舆论的体现。

去年,新华社《刚刚,沙特王储被废黜》一文和精彩的评论回帖获得10万个点赞,此次,人民日报公众号同样获得10万个点赞。

去年辱母案闹得沸沸扬扬时,也曾掀起过是否正当防卫的激烈讨论。曾在公众号上喊话“血性之人怎能有罪?刺死辱母之人,既是正当防卫,也是见义勇为!”的易中天,此次发文“我为什么要给昆山警察点赞”,为昆山反杀案点赞。

易中天在文中表示,他点赞的不是结果,而是态度,因为昆山警方反映的态度至少有四个方面值得关注:

坦诚:比如他不否认这个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不否认刘海龙获得过勇敢奖。

平实:只报道案情和结论,不使用任何可能有煽情嫌疑的形容词或定语。

专业性:事实和证据的描述准确、严谨,并说明双方当事人是否有陪同人员参与案件。

诚恳表示:在查明事实、性质后,针对于海明的案件将立即依法撤诉。

不可否认,互联网的注意力经济改变了内容生产的逻辑,自媒体人或者新媒体编辑在追逐热点话题时,更在意话题的吸睛程度,由于缺乏尽可能多的事实信息,往往依靠“煽情”来获取流量。

从数据趋势不难看出,预告一出,反杀案整体关注度就开始下降。

回顾“龙哥之死”新媒体热点话题发酵过程,自媒体、机构媒体、官媒等均以不同方式参与其中,在警方通报出炉前,虽然自媒体发声热烈,围观群众也纷纷议论,但依然忧心忡忡、焦虑不安。

在本轮热点事件的舆情传播中,与一些政务账号逐渐沦为“摆设”不同,这次“昆山公安微警”“苏州公安微警”和“江苏检察在线”及时发声。

3篇10万点赞量的文章和至少1篇1500万阅读量的文章的及时通报,成为扭转网络舆论最关键的节点,可以说是一锤定音。

不仅让人感到欣慰,也及时安抚了各方情绪。警方通报结果后,心理咨询师、作家吴志宏在其官方账号发文称,“昆山龙哥的贡献:让我们看看自卫应该是什么样子。”

正如《视觉日记》在热文《昆山反杀案被裁定为正当防卫:永远不要欺负老实人!》中写道,与其说他捍卫了自己的生命,不如说他捍卫了普通人最后的面子和尊严……永远不要触碰老实人的底线,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活得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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