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支付机构在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分局和外汇管理部正式登记的期限临近,跨境支付公司的合规运营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近日召集银联、中国网络支付公司两大清算组织和部分支付机构召开跨境业务研讨会,重申跨境业务经营中合规的重要性,表示任何企业在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都是无证经营跨境,并强调境内机构须在6个月内停止与无证跨境机构合作。
显然,今年7月将是跨境支付行业“合规”洗牌的重要时间点。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发布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味着过去试点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进入“规范化”阶段。也意味着尚未取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质但仍在从事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企业或将进入“业务调整期”。
01您必须具备与国内客户开展业务的资格
在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中,跨境支付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这个生态也催生了一批以跨境出口电商支付为目标的支付公司。
一位跨境电商行业专家向亿邦动力指出,跨境出口电商支付公司最重要的服务,是把企业提供跨境电商平台、在自有网站上销售商品所赚得的外汇支付到国内市场。
“目前从事跨境电商支付收款业务的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已经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批准,具备跨境外汇支付资质的境内支付机构;另一类是持有境外牌照,但未在境内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批准的支付公司。这类公司以境外持牌机构的身份,与境内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公司合作,为中国跨境电商卖家提供跨境支付服务。”上述专家说。
(获准开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企业名单)
因此,过去未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批准的境内支付公司,可以直接为中国商家开展跨境电商支付业务,主要依赖有跨境支付资质的境内机构。当境内机构停止与无证跨境机构合作时,意味着其与跨境电商卖家的直接业务可能需要停止。
而央行支付结算司在上述跨境业务研讨会上强调,境内机构须在6个月内停止与无牌照的跨境机构合作,相当于宣布过去未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重新批准的支付公司所使用的跨境支付渠道将不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常见问题解答》,其中也明确,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开展外汇业务的支付机构可以与符合当地法律规定的境外支付机构或银行开展合作,但不得协助其合作的境外支付机构或银行在境内违规开展业务。
一家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重新批复的支付公司相关业务经理向亿邦动力指出,上述外管局问答中明确指出,在境内开展跨境支付业务需要具备境内资质。这意味着,仅有境外牌照而无境内跨境支付资质的公司无法审核境内客户资料,其支付结算只能且必须由境内具备资质的支付机构发起。有境外牌照的公司在收到境外指令后可以协助办理境外提款,但境内客户不得直接向这些公司发送支付指令。
“因此,持有国外牌照的公司虽然也能满足中国企业的海外布局需求,但无法直接服务国内商户。”上述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今年出台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也明确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服务的企业范围。
《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合作银行为市场交易主体跨境交易提供的经常项下小额、快捷、便利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上述市场交易主体是指电子商务经营者和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这也明确了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企业在我国可以合作的市场交易主体,不包括持有境外支付许可证但没有资质的跨境支付企业。
02
“无证”企业将何去何从?
当企业无法与拥有跨境支付资质的境内支付机构合作时,其跨境电商收款业务势必会受到影响,这是否意味着这些不具备资质的支付公司将无路可走呢?
一位暂不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支付公司负责人告诉亿邦动力,现在需要做的是对业务做一些小调整,拥抱监管,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并在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进行正式登记。
事实上,《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也公布了支付机构申请登记名单的条件,并指出支付机构只有按照《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登记进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后,方可开展外汇业务。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中贸易外汇收支经营企业名单登记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并不禁止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开展跨境支付业务资格。
亿邦电力了解到,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7号》。
公告指出,境外机构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
其中,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存储、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如因办理跨境业务需要传输至境外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境外实体履行相应信息保密义务,并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显然,对于不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企业来说,申请注册是符合当前监管要求的最佳方式,但对于尚未做好准备的企业来说,短期内想要获得资质并不容易。
“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一位暂不具备跨境支付资质的支付公司负责人告诉亿邦动力。目前,《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也给予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最多三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备案流程。
另一家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重新获批的跨境支付企业业务负责人指出,目前跨境支付企业“转正”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因此首批成功入围名单的企业基本都是过去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重新获批的企业,因此短时间内,未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重新获批的企业获取资质的难度较大。
不过,上述公司负责人也指出,无资质的支付公司虽然无法与境内机构合作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但仍可以通过人民币支付完成跨境电商收款。在这个过程中,跨境支付公司通过与拥有人民币跨境支付资质的公司合作,在境外结汇后将人民币支付至境内。“但这种支付方式未必能走得远,因为从监管角度看,这种方式并不合规,最终还是会受到监管。”
“仅持有海外牌照的支付公司更有可能承担海外分销职能。比如,符合条件的境内支付机构直接服务于境内客户;在海外地点,持有海外牌照的公司开展收款或分销业务。”上述支付公司负责人说。
03 “收规期”临近,跨境支付公司是否也面临大考验?
当然,面临大考验的不仅仅是没有跨境支付资质的公司,对于那些已经重新获得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批复的跨境支付公司来说,7月29日也将成为它们能否继续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的重要节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4月29日发布《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时明确,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修改后的《办法》的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或者外汇管理部办理备案。
据正在申请注册的支付机构透露,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申请材料已经提交,但最终注册结果还未正式公布。注册也意味着,并不是所有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都能获得注册资格。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发布《办法》时也明确指出,银行在做好交易信息采集和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以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向基于电子交易信息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这意味着,其除了关注能否成功注册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名单外,未来还将面临越来越多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资质的企业及银行机构的竞争。
“从规则的描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符合监管要求的银行,未来就可以直接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这意味着银行可以和试点企业做同样的业务。”一家已获批跨境外汇支付试点的公司的联合创始人表示。
另一位跨境支付专家也指出,对于国内具备资质的跨境支付机构来说,明确对不具备资质的跨境支付公司的合规要求是件好事。但未来这些拥有跨境电商支付资质的公司,在合规经营的同时,如何健康地与国内外机构竞争,是未来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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