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的愉悦,
10天的“监狱食物”。
觉得在群里发这样的视频很有趣的朋友们,
记住,
前面有车,后面有车辙。
最近,
来自定南的网友,
在微信群转发一段血腥暴力恐怖视频
结果,群里的人都怨声载道。
也成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定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5月26日22时37分,有网友在微信群中传播一段时长1分40秒的恐怖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一名外国男子生前被人用刀刺伤胸部和腹部。 ,场面残酷、血腥。
鉴于暴力恐怖视频社会危害性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定南县公安局立即介入调查,并按照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男,定南县鹅公镇人)。法律。经审讯,叶某对自己出于好奇和愉悦,将自己在网上看到的恐怖视频转发给250余人的村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定南县公安局对叶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下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迫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装或者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地等支持、帮助和便利。
各位网友,请不要看热闹。
看似与我们无关的“反恐”
对于广大网友来说
我们也不能“高高在上”
警方提醒:在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的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不得为了一时的愉悦或好奇而制作、传播或者非法持有暴力恐怖的音视频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传播涉及暴力恐怖的音频、视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若有网友收到此类信息,请积极举报,切勿转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友文明上网
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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