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抢红包变新型网瘾和网络犯罪,男子输掉上千万资产

2024-10-01
来源:网络整理

微信“抢红包”本来是移动社交和娱乐的结合体,但通过一些人不断“创新”玩法,变成了一种新型“网瘾”和网络犯罪。

通过微信红包、投注赌博游戏,秦先生以为只是为了好玩,但最终却损失了数千万资产。他真的很后悔。

2016年,秦先生被陌生人拉进微信群下注抢红包。平时喜欢玩股票、期货的秦先生兴奋地注册了会员并开户。

秦先生:“我平时有很多空闲时间,玩期货也无聊,想消磨时间,所以就从小赌开始了。投注抢红包的‘游戏’确实有趣,让人上瘾。” ”。

秦先生:“规则是,比如我抢到1.53元,三个数字加起来是9。如果点数比庄家大,我就赢9倍的赌注;如果点数比庄家小,我就赢9倍的赌注。”比庄家,我赢了,输了庄家三位数的总和。”

一开始,秦先生赌的不多,但渐渐上瘾后,就根本停不下来了。一年之内,秦先生的赌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虽然99%的赌注都是输,但他就是停不下来。像秦先生这样的玩家,在群里,有很多人。

为了弥补损失,一年之内他不断给自己的账户充值,累计金额达到数千万元。直到公司出了问题,他才渐渐醒悟。经过多次采访,秦先生了解到,这些微信群都有专业的辅助软件和插件,基本上不可能从银行家那里赢钱。

也有很多赌博团在玩家充值后就消失了,浪费了数万块钱。

秦先生:“我之所以参与赌博,可能是因为我的生意太顺利了,我越赌,赌博心态就越大,现在我公司资金链断了,我一生辛苦,损失了这么多。”我对不起我的家人,现在我不敢让他们知道。”

目前,秦先生已向警方报案。他表示,只是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大家不要参与赌博,无论什么形式。他也希望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防止更多人像他一样流失。破产。

像秦先生这样的案例还不止一例。近日,一名名叫陈涵(化名)的24岁男孩向记者反映,近半个月来,他因深陷一种名为“红网”的网络赌博,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1万元全部输光。信封组”。我的积蓄所剩无几了。在“银行家”的诱导下,我一晚上最多就损失了3000多元。 “本来是用来交房租的,但现在我不敢对女朋友说实话,我只是想用我的经历来提醒自己不要再犯错误。”不要和很多人一起。”

什么样的红包群能在半个月内“吸干”一个年轻人一万元的积蓄?这样的团体违法吗?带着诸多疑问,记者进行暗访,揭秘其中的伎俩。

网友沉迷“抢红包”,房租钱全赔光

日前,外地小伙子陈涵不小心被朋友拉进了一个微信红包群。本组有一个游戏“红包接龙”。抢到第一个红包后,约定抢到最高或最低金额的人继续。发红包,陆续进行。有时,群里还约定,“红包接龙”必须翻倍甚至数倍,而且一轮游戏涉及的金额巨大。

“还有‘猜猜猜’,涉及的金额比‘红包接龙’更大、更多。”陈涵说,“猜猜猜”的规则是每个微信红包中的第二个红包。最后一位数字是中奖号码。红包发出前,群内成员可以通过猜猜或者私信管理员的方式下注。每次投注金额从20元到1000元不等。只要猜出大小、奇数、偶数、或数字,就可以获得倍数不等的利润。 ;否则,所有投注将不予退还。陈涵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以为这是群里成员为了活跃气氛而设置的小游戏,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群里参与“接龙”和“投注”的人数变得越来越大。这时他才意识到,这其中可能有赌博的成分。

“我基本上都是大买小买,一开始是20元、30元、50元,中奖两次后就上瘾了,后来又买了100元到200元。”陈涵说,他进组后仅仅半天就赢了。 300块钱,但很快又输了,然后不自觉地再次下注,把钱拿回来。几轮下来,直到卡利输光了所有的钱,他才罢休。

记者从陈涵手机短信上长长的电子转账记录中看到,他一晚上就转账了20多次,卡上的3000多元全部输光了。 “还好绑定的卡只有这么多钱,不然我就已经输光了。”陈汉说,半个月的时间,他原本准备的积蓄就损失了近万元。下个月付给房东的租金。目前,陈瀚已退出该群。他想用这个教训提醒年轻人,所谓的“红包接龙”、“猜猜投注”等游戏,其实都是庄家设下的赌博游戏,千万不要沉迷其中。

两种“抢红包”涉嫌网络赌博

红包群押金微信要多少_微信红包群不要押金_红包群押金微信要退回吗

如果说一些普通群体中的一些“红包接龙”玩法可以算是“以小钱输赢的娱乐活动”,那么下面这两种“红包接龙”玩法就已经是赤裸裸的网络赌博了。

游戏一:“斗牛”猜测多数群体的规模,不设上限

在陈涵的引导下,记者搜索发现不少微信群以“红包接龙”、“猜谜游戏”等名称吸引网友加入。经过筛选,记者添加了一个“红包接力群”。加入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名为“大嘴猴”的个人微信号。记者问:“为什么我要进群还需要个人微信账号?” “大嘴猴”回答说是为了安全。他还告诉记者,可以先看看他的朋友圈,里面有群号和游戏介绍。

记者打开“大嘴猴”的朋友圈发现,这个名为“天博娱乐红包接力团”的群按照押金和投注额分别有20元、30元、40元、50元四组数量。 。这种猜大小的“赌”游戏也被称为“斗牛”。规则是“看牛”,将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相加。 “这种诱惑,太明显了!”陈瀚说道。一般来说,最低投注金额为20元,最高为100元、200元、500元……这个数字只是一个粗略的限制。事实上,大多数团体都没有上限。 。

记者进入40/5组(下注40元,分5个红包)。一进群,同样自称“投注管家”的群主立即发话提醒:“欢迎新朋友,请先交纳40元押金。”元,管理费10元,合计50元,管理费不予退还。”由于看不懂,记者没有下注。几分钟后,“投注管家”发话:“0.24,牛6,中奖的朋友请及时联系我。”为了给记者“信心”,增加可信度,“投注管家”还贴出了一张群友购买的截图。

游戏二:如果“红包接龙”金额加倍而“赢”,那么你就倒霉了。

第二种玩法,“红包接龙”游戏,赌博性质比第一种晦涩得多,但涉及的金额也大,比第一种更容易掌握。陈涵告诉记者,最初加入“红包群”的人都是以这种玩法作为入门,后来逐渐进入了第一种玩法。

具体规则是:群内成员抢到第一个红包后,约定抢到最高或最低金额的人继续发红包,以此类推。一些团体还一致认为,“红包接龙”必须翻倍甚至数倍,而且一轮游戏涉及的金额巨大。陈涵说,他最初为了抢红包加入了十几个微信群,其中很多都是“红包接龙”。

“群主发了一个红包,让大家比拼运气。运气最好的人,要把红包加倍,再发一个红包。比如第一个红包是50元,抢到的人金额最多的则要再发100元的红包,以此类推,下一步是200元、400元、800元……一轮“独奏”后,有人输了。几千块钱。”

“有的组玩得更大,20人一组,组长会第一个发出第一个红包,金额是200元。抢到最大红包的人会继续发出1000元。” ”。陈涵告诉记者。期间,他体验了一个乘数5倍的微信红包群“接龙”。不一会儿,价值数万元的红包就出现了。让他心惊胆战,却又实在不敢去抓。如果他“赢了”,他就要给我5倍的红包才能继续,这对我来说太多了。

陈涵说道,如果你现在冷静地想一想,按照这种玩法,虽然抢到的钱是运气的问题,但实际上却成为了判断游戏胜负的关键。相当于“赌运气”,与赌博很相似。

有专门的客户服务和博彩公司在5分钟内完成“投注”。

记者注意到,“天博娱乐红包接力群”共有成员153人,其中“投注管家”1名、客服人员2名,都有固定的作息时间。每天的“比赛”时间是早上8点到次日凌晨1点,轮流投注。由于结算金额较大,抽奖时间一般为5-8分钟,“原则上保证5分钟一轮”。由于抽奖频繁,“投注管家”还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大量招聘广告,招募客服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最好是集团招人,工资面议。

调查中,一名群员向记者描述了该群的现状,并表示抽奖中的微信红包都是1元红包。但每天早上,管理员都会扔出一个更大的红包让大家抢。 “这个红包就像开场哨。”记者看到,一个大红包最多被分成20多个分发,最大的红包被抢了。仅2.36元。

禁止在群内讨论赔钱的事情。任何抱怨或提出问题的人都会被踢出群。

据群友介绍,几乎每个群都有管理费,就像赌博游戏中的“红抽”一样。银行家保证盈利而不损失任何资金。在具体的投注过程中,庄家也有一些独特的“技巧”和技巧。据群友介绍,由于此类群在微信上比较流行,所以网上出现了专门用于投注、猜猜的插件。使用这个插件装置可以突破一定的设置,直接先看到数字,所以猜中奖率非常高。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技巧。

此外,记者看到,群主制定了严格的群规:以群名发放套餐数量,套餐错误则计算收益;若担保金额不足,须补发;钱包余额不足的,不得抢包;网速慢的不准抢包;入群时请直接缴纳押金,禁止各种查询...一旦违反规则,将被踢出群,押金将由群主发送至群并瓜分小组成员之间。另外,群主朋友圈最前面还有一个手机号码**473。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联系群主。由于额度太大,群主还教了一个解决红包限额的办法:“切换到后台,然后进入钱包,进入微信红包,选择幸运红包,发送包裹。”一位群友表示,群主最忌讳群聊。朋友们在群里讨论赔钱的事。前几天,有人抱怨自己总是输,怀疑群里有猫腻。他立即被踢出群,押金也被立即瓜分。

以营利为目的的红包团伙或涉嫌“赌博犯罪”

聚集数百人,依托网络红包载体,设立投注游戏,这种所谓的副业是否违法?

对此,某律师事务所张艳律师分析,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最关键的因素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微信红包群的组织者或参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无论参与者人数、累计赌博资金达到一定数量或规模,或者组织者累计盈利达到一定规模,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涉嫌构成“赌博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构成犯罪,可以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以罚款。因此,如果微信红包群的组织者或者参与者的目的是获取巨额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而不是为了娱乐或者打发时间,那么就构成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累计获利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赌博资金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累计参与赌博人数达到五千元以上” 20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属于“聚集赌博”,涉嫌构成“赌博犯罪”。

利润是关键还是要看情况

对此问题,记者采访相关警务人员了解到,微信红包是一种新的娱乐形式。亲戚朋友之间互相玩耍也是可以的。是否涉嫌犯罪,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有特定的主体,以盈利为目的的取水,就被视为赌博。也就是说,让不明身份的人参与抢红包、牟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数额较大参与赌博的,处以下拘留:五日以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是一桩生意,而且涉案金额比较大,很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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