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另一方面,其实也反映出当前投资者对风险等级较高的金融产品,尤其是年初以来发行火热的股票基金的热情。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等部分渠道营销说辞的变化,实际上存在潜在的纠纷风险。
400万人购买理财产品被拒绝
“如果你不管理你的财务,你的财务就会忽视你。”
相信很多投资者都听过这句话,尤其是当股市有一定的赚钱效应时,这句话让很多有闲钱的投资者坐不住了。
说到基金,这句话进一步延伸,变成“炒股票不如买基金”。尤其是近两年,股票型基金的收益率一路飙升,不少以前炒股票的投资者纷纷转向购买基金。
数据显示,仅今年以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新基金发行规模已逼近4000亿元。其中,股票型基金发行规模超过800亿元,混合型基金发行规模超过2000亿元。可见,股票型基金占据主导地位。
随着基金发行的火爆,各大销售平台的销售数据也在不断攀升。然而,很多涌入基金的投资者只看到了基金在某个阶段的高回报,而忽略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风险级别。
支付宝近日在微博平台上表示:“上个月,有400万人受到了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的诱惑,但我劝他们退出了!90后有很多,懂得如何理财并没有什么错。”管钱,但没有风险?”
众所周知,现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你会跳出风险评估框。当您评估后开始选择金融产品时,您一般会看看它们是否符合您的风险水平。当不符合您的风险等级时,会反复提醒或建议您重新评估。
虽然现在各大平台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估都比较好,但实际上还是很难与客户完全匹配。例如,有些投资者为了通过评估,即使明知自己的风险水平没有达到,也会经过反复评估,以达到适合购买的水平。
另外,从线下来看,无论是券商还是银行理财经理,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上其实还有很大的灵活性空间。一位券商财务顾问告诉记者,“我们对70岁以上的客户会非常严格,会要求现场评估,但其他的就比较灵活,会根据客户情况进行分析。”
营销言辞需要仔细辨别
事实上,除了风险评估之外,在实际营销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销售行为也存在“埋雷”的可能。尤其是当营销人员想要完成绩效考核时,往往无法非常客观地了解营销过程中的客户风险。最近流行的股票型基金的营销也存在这个问题。
据记者了解,在近期某“网红”基金的营销中,一位银行理财经理居然告诉客户将三年定期存款收益率与股票型基金三年锁定收益率进行比较。
这种说辞显然没有清楚地了解客户真正的风险承受能力。但从结果来看,对客户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退一步来说,如果三年后基金出现亏损,客户来向财务经理讨要说法,是否有可能再次发生纠纷?
过去,这种情况并非没有发生过,尤其是发生纠纷较多的银行。
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显示,谢某从银行购买了580万的理财产品。银行告诉谢先生,这款理财产品专卖给老客户,保证期限365天,年化收益率4.5%。但最终赎回金额约为574万元,损失约为6万元。谢起诉后表示,银行知道他是审慎投资者,但银行没有向他解释该理财产品的操作方法,也没有以重大且必要的方式具体向他解释最大损失风险,并未能说明其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未评价。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该行虽然声称谢某已查看“本人已阅读并接受《代理资管计划风险提示确认书》中的条款”等内容,但已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但银行提供的《个人高净值客户评估确认书》和《个人风险评估》中显示的评估日期与谢某购买涉案金融产品的时间不一致。
最终,法院认定银行对谢某约6万元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并赔偿谢某约3万元的损失。
其实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虽然购买产品时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看似繁琐,但事实上,如果风险等级与客户类型不匹配,其背后潜在的法律风险可一点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