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嘉联支付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

2024-10-05
来源:网络整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市新国都有限公司

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2018

关于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国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或“甲方”、“受让方”)收购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支付”、“目标公司”) 《2017年公司》),公司签署《山南民思达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该事项已于2017年12月7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业绩承诺

新国都与交易对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履约承诺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连续两年内,即2018年和2019年。

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为:2018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0,000,000.00元,净利润总额不低于90,000,000.00元。 2018年、2019年利润不低于90,000,000.00元。不足190,000,000.00元。

若未能实现上述目标,公司须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给予现金补偿。

3、嘉联支付2018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1、嘉联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08,022,148.12元,超出业绩承诺90,000,000.00元。 2018年度业绩承诺已有效履行,公司无需进行补偿。

2、嘉联支付2018年度利润补偿安排: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利润预测补偿安排的相关规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考核期实际净利润低于其承诺的当期净利润,若利润金额为1,则交易对方按照以下公式补偿受让方;本年应补偿金额=(考核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额-考核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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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股权转让价格-补偿金额≤0。

因此,2018年度,交易对方无需向公司利润进行补偿。

4、中介机构专项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嘉联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指标的完成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大华合字[2019]号)。嘉联支付2018年度利润超过208,022,148.12元。业绩承诺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 2018年度业绩承诺得到有效履行,未向公司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大化合字[201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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