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1: ,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xx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洋房。电话:被告人2:,女,29岁,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xx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洋房;电话:被告人3:,女,43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江苏省靖江市
电话:
被告人4:,男,38岁,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居住地:xx市xx区
电话:
被告5: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诉讼主张:
1、责令被告向原告偿还200万元贷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计算,直至全部贷款本金还清之日为止) 20xx年1月1日暂以人民币计算)。 ;
2、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第四被告、第五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位于xx市xx区的第五被告所拥有的抵押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等)。
事实与理由:
因资金周转需要,第一被告于20xx年9月8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9月22日。为保证被告1按时偿还借款,被告2、被告3、被告4、被告5还与原告签订了《个人连带保证合同》和《企业连带保证合同》。被告2、3、4、5 被告五、四为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提供担保。此外,第五被告还与原告签订了《抵押合同》。第五被告以其位于xx市xx区的抵押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为抵押,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
原告已向被告1偿还了贷款,贷款即将到期时,被告1未能偿还,故被告1与原告同意将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20xx年10月22日。被告2、3、4、被告5还同意继续为被告1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和抵押担保。20xx年10月22日借款到期后,第一被告未向被告1偿还借款。原告、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等保证人也均未履行保证责任,未代第一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借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无奈向你们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你们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真挚地
xx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知情人:
2012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7
民事投诉
原告:A,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A县城关镇汕头村。
被告人:Y,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县人,农民,住B县城关镇汕头村。
被告人: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B县城关镇汕头村。
诉讼索赔
一、责令两被告立即全额返还所借贷款,并自20xx年6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利息一并清偿。主要的。
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两名被告是夫妻。 20xx年5月8日,被告B因资金紧张,向原告提出借款。经协商,原告于当日借给被告人民币元。被告向原告开具借条。双方约定贷款期限为1个月,贷款利率按4分钱计算。货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告,但未果。由于该债务是被告B、C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被告B、C共同清偿。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立即全额返还贷款,并自20xx年6月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并已付清。与校长一起;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出具的欠条等相关材料等证据证实。
综上,原告认为,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B、C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作出判决。
真挚地
某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A.
7月24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8
民事投诉
原告:顾某,男,汉族,
被告人: ,男,汉族,19xx年XX月X日,户口所在地:组号。 诉讼请求:
1、依法责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X万元;
2、责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人民币利息
以X万元本金为基础,按照20xx年XX月X月至20XX年X月XX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依法责令被告对原告逾期还款支付利息,利息为本金X万元。
元为基数,按照20xx年3月xx日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业务需要向原告借款,并开具“欠条”:被告借人民币端。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贷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截至目前,被告仍未归还一分钱。
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按期偿还贷款,明显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律判决!真挚地!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署名人:顾 20xx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9
被申请人:繁昌县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范阳镇环城东路84号
法定代表人:陈健,总经理
被申请人就被申请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1、被申请人成立清算组后,宣布对公司进行清算。原告主张被诉人仍承担连带责任,应予驳回。
原告在诉状中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繁昌县万豪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第六组证据显示,万豪地产于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 XX年9月29日,万豪地产在芜湖日报发布清算事项公告。万豪地产清算工作于XX年12月31日完成。
第六组证据中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09年4月15日批准繁昌县万豪房地产注销。
可见,万豪地产在清算过程中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万豪地产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批准。因此,万豪地产作为独立民事责任主体在法律上已经消失。新成立的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另一家万豪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不同的民事实体。在诉状中,原告仍要求万豪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其主张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予以驳回,维护被诉人的合法权益。
真挚地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繁昌县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 年 x 月 x 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0
贷款人: 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 职务:____
地址: 邮政编码: ____ 电话: ____
借款人: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____
地址: 邮政编码: ____ 电话: ____
担保人: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____
地址: 邮政编码: ____ 电话: ____
三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月____日至月____日,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元贷款。贷款及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贷款计划
分期付款
日期
数量
利率
使用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人应当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贷款人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展期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全额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相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照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若发生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
第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让用途。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未在规定期限或金额内使用资金的,必须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借款金额、天数和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需要延期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前至少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应当办理延期手续。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贷款人不同意展期或未申请展期的。对于逾期贷款,将收取罚息。
第七条 借款人的贷款由保证人提供保证。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1个月,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担保单位(或担保人)有责任为借款人偿还本金、利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附则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及贷款双方各执一份正本,担保人各执一份,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___(章)
代表:
借款人:____(章)
代表:
担保人:____(章)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1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1、贷款用途:借款人需要一笔资金。
2、贷款金额:
1.借款人向贷款人借入人民币(大写字母)。
2、贷款人以现金支付人民币,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汇出。
借款人账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3、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双方约定的利率为每月%。
服务费为%。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停下来,一共几个月。
5、贷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一次性偿还到期本金。
(2)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1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但不足十五天的。
超过15日的,按一个月计算。
(4)对于贷款逾期部分,按日收取违约金,直至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六、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
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为了规避风险,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贷款本息,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全部贷款。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本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情况、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以全部财产(动产、不动产)作为贷款担保。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7. 保证条款
(1)该贷款为您自用,以汽车车牌号作为抵押担保。双方同意上述抵押物不登记为抵押,且该抵押物不会转让,仍由借款人使用。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贷款人的,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物。如果借款人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抵押权将终止。
(2)该笔贷款是有担保的。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义务向保证人偿还。
(三)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根据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规定确定的迟延债务履行利息。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迟延履约费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其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担保的债权附有实物担保(包括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和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依据实物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期为合同履行期满后二年。
八、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1)贷款人可以自由地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承诺仍对转让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方之前,必须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9、借款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账款)优先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

10、借款人和担保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并盖章。如果提供的贷款信息和印章不真实,导致贷款人发生贷款损失,则借款人和担保人一致认为贷款人使用了经济欺诈。方式追回赔偿。
11、如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甚至本合同项下电话被关机、停机、挂断,贷款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舆论压力等方式追偿。贷款人有权在公共场所多次公布借款人、担保人的姓名以及违约、逃税情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广播、互联网、张贴通知等,直至全部还款完毕。
12、特别规定:借款人应偿还的所有利息、违约罚息、本金等均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转入贷款人银行卡。贷款人账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卡号:
借款人汇入该账户的所有资金将被视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欠款和利息。该帐户不会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任何其他偿还贷款的方式与本合同无关。任何一方不得据此提出异议。
13、借款人违反合同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由贷款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贷款人承担。由借款人。
14、合同纠纷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5、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2
甲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贷方):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借出人民币(大写字母)_,并于_前交付给甲方。
2、贷款利息:
3、贷款期限:
4、还款日期及方式:
5、违约责任:
6、本合同自_年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3
被申请人:科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街65号,法定代表人:刘凤杰,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陈宝生,男,1979年9月8日出生,汉族,家住沂源县翡翠园社区10号楼。电话:。
被申请人就陈宝生诉科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发表如下评论:
1、我们认可被申请人申请的人民币贷款。
对方提供的欠条加盖我公司惠河大桥项目管理部公章,并已备案。因此,我们认定项目经理部李少强为委托代理人,根据现有相关信息,不能认定被诉人存在恶意,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日期债务偿还期限为XX年12月31日,偿还期限为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因此,债权请求权尚未到期。 ,对方并没有失去胜诉的权利。因此,我们承认并承担袁某的债务偿还责任。
2、被申请人所主张的6000元贷款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不予批准。因徐凤干与济南板材厂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供应商不承担发票费用,现查明所加盖的项目部印章系伪造,我公司不予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任何提供服务的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发票费用由济南板材厂承担。因此,合同中不承担发票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无效。贷款6000元用于开发票。此金额可与济南板材厂协调。
综上,我们认可被申请人主张的人民币贷款。被诉人主张的6000元贷款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不予批准。被申请人可与济南板材厂协调处理该笔款项。被诉人要求偿还贷款6000元,应予驳回。
真挚地
沂源县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20xx 年 x 月 x 日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4
序列号:
借款人: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人当年提交的借款申请,贷款人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合同条例》及银行有关业务规定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相互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利息准备:(大写:)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从第一次提款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贷款用途
2.1 贷款仅限于:
2.2 利息计提仅限于施工期间各期支付的利息。
第三条 退出
3.1 借款人按照第一条规定的贷款金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前,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提供项目投资已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二)贷款人批准的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付、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文件;已签署且有效的各类融资合同复印件;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三)已提交贷款人认可的《工贸还款协议》或其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证明;
(四)已提交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经登记并公证;
(五)自筹资金已按照贷款人要求或者计划投入使用或者收到;
(六)未发生第9.1条所列违法行为;
(七)其他:
3.2 退出期限为几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提款期间,借款人应按照以下计划提取资金。
计划提款
数量
年
季节
月亮
3.3 借款人应在当年(季度)首次提款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交年度(季度)提款计划。
3.4 年度和年度(季度)提款计划需要调整的,应至少提前十五日提交,并经贷款人批准。
3.5 借款人提款时应提前1个银行工作日提交有效贷款凭证。
3.6 提款期满后,贷款中未提取的部分将自动取消,除非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延长提款期。
第四条 利息及费用
4.1 借款利率。
年借款利率为:
每年计息一次,结息日为。
利息计算方法:一年为360天,根据贷款余额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4.2 承诺费。借款人未按照3.3条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取贷款,且未按照3.4条的规定提前通知提款计划调整的,贷款人有权对未提取或超计划的部分进行处理。提款部分为未提款。或者对于超出的提款金额将收取一次性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人首次提款时,应按照贷款合同金额的%向贷款人缴纳一次性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缴纳(按缴纳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借款人应在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如果届时仍未支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除利息。如果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则贷款仅按未付利息计算复利。
4.5 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随附文件而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6 除第4.3条规定的费用外,所有其他利息和费用均以借入的货币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人应在第1.3条规定的期限内以借款币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贷款本金每六个月分期偿还;第一次还款是在第一次提款日期一个月后进行的。每期还款金额如下表所示:
周期序列
数量
序数
年
季节
月亮
货币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5
甲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贷方):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1、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字母)_,于
_ 交付给甲方之前。
2、贷款利息:
3、贷款期限:
4、还款日期及方式:
5、违约责任:
6、本合同自_年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借贷欠条样本16
经(以下简称贷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以下简称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双方均应遵守。
1、借款人于年、月、年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10,000元。根据第1号贷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于年、月、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按期还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至年、月、日还款。
2、展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仍按第2号贷款合同执行。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单位(加盖公章) 贷款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保证人
担保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