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车内韩国车
来源 |汽车服务世界(ID:)
近日,一则车主状告保险公司并胜诉的消息在业内引起不小的波澜。
事件的前因后果并不复杂:
原告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他在一家维修店修理了车辆,该维修店既不是4S店,也不是保险公司合作伙伴。保险公司认定损失为1351元。
这笔金额原告和修理厂均不认可,因此保险公司以此作为赔偿标准。
实际维修完成后,原告车主支付的维修金额高达7023元。据此,原告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胜诉。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起震动,是因为他再次打破了保险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社会共识”。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汽修行业抱团取暖”的行为,应该予以支持和推广。下去。
那么,从车主和修理厂的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可以效仿呢?真的可以通过“抱团取暖”来挑战保险公司的强烈呼声吗?
笔者认为,在做出决定之前,请先了解以下几点。
1.如果你想直接面对保险公司,先做好这些准备
发生事故后,虽然有48小时内报告有效的时效规定,但保留真实完整的事故现场是能否获得全额赔偿甚至能否获得赔偿的第一个关键点。
一方事故较多,如底盘或车身与石头、树木、墙壁、栅栏、停放的卡车、临时堆放的物体等固定物体之间的划伤。
一旦没有当场发现并报告给保险公司,时间的流逝意味着划痕的痕迹无法直接明显地反映在这些固定物体上。
或者,比如停放的卡车和临时堆放的物体已被移走,导致现场痕迹消失,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
那么,你很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保留至少 6 张现场照片。
这些照片必须清楚地反映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理位置,以及车辆损坏与被撞物体之间的明确碰撞联系:
车辆正面照片(除非车辆或被撞物解体,应能充分体现车辆完整轮廓及车牌号+被撞物完整轮廓)、车辆后部照片(要求同前)、车辆受损部位照片(如需要可多张照片)、被撞物体受损部位照片(如需要可多张照片)。
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可能会到现场拍摄这些照片,也可能会要求车主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拍摄并上传。不管怎样,车主都会按照要求拍下这些照片。如果不怕麻烦,就小心地拿走,按要求保管好。 ,重要的事情强调3次。
2、车主和修理厂联合起来对抗保险公司是否可行?
无论车辆在哪里维修,保险公司都不允许指定维修公司,车主有权决定自己的汽车在哪里维修。
但如果车主决定去的维修公司不是该车辆品牌的4S店,或者不是保险公司“推荐”或“建议”的维修店,遇到的“市场价”定损由原告在本文开头所描述的情况就会发生。 。
至于什么是“市场价”,为什么如果你在非该车辆品牌的4S店或非保险公司“推荐”或“建议”的维修店进行事故车维修,你会遇到“市场价格”损失评估。另一篇《车险全面禁止返利时代:40万元修理厂退出,2万元4S店也要和保险公司闹翻?》在“.”中有详细的描述。
那么,如果遇到“市价”固定亏损,但又不想吃哑巴亏,该怎么办呢?
这就要求修理厂在今后的一切行动中,包括诉讼、取证等方面,必须坚决配合车主。
但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说99.9%,修理厂不会与车主合作;反之,如果修理厂要为此起诉保险公司,同样比例的车主也不会与修理厂合作。
我读到《车险全面禁止返利后,赔付率提高10%,2万家4S店会和保险公司彻底分手吗?》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
“曾经有很多读者问我,如何打破保险公司在事故修复领域的肆意欺凌。事实上,除了像恒鑫集团那样走司法程序,我们只能依靠国家行业协会的力量。别说是一家4S店,就是像恒信集团这样的领先汽车经销商集团,面对保险公司如此‘强势’的服务,如果单靠自身能力,也会遇到很多困难。”
维修店、4S店、汽车经销商集团都不愿意(或者说“不敢”)与保险公司分手,因为如果真的发生诉讼,维修公司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车子按照规定修好。业主的要求。就是这样。保险公司肯定不同意按照这样的标准赔付。车主愿意提前支付修理费吗?
如果车主败诉,车主会转身要求保险赔付金额,并要求维修公司退还多付的维修费吗?
由于未按照保险公司按“市场价格”确定的损坏金额进行维修,保险公司有权在维修后对维修范围、更换配件、更换旧件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这些事情需要时间才能完成。 。
在此期间,汽车一般不能行驶,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车辆在此期间不会再次发生事故。车主可以或者愿意在这段时间等待吗?还是承担不平等带来的风险?
3. 实际问题
还有一个实际问题。
车主可能只和某家保险公司打交道一年,但维修公司可能每天都打交道。
如果你惹出这么大的麻烦,最后除了得到你应得的修理费之外,更不用说你配合车主取证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时间和精力了,你和所有保险公司的关系也会受到影响。紧张。
另一方面,要求车主与修理厂合作也是同样的逻辑,修理厂不能成为此类针对保险公司的诉讼对象。
请不要在这里找借口。关于这个我稍后有话要说。我只想说,当这些修理厂为了借口而“砍掉”事故车修理业务,最终导致经营困难时,是他的大道理能帮他起死回生,还是修理厂能做到?如果他用自己的大道理帮助某个“车主”,就能活下去吗?
“像恒信集团这样的领先汽车经销商集团,面对保险公司如此‘强势’的服务,仅靠自身能力是很难做到的。”这句话背后的故事被拍成了50集的电视剧《我看不完》。
4. 获胜是新闻,但失败才是现实?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维修公司的资质和相关手续必须合法、合规、齐全。
事故车辆的维修不能由任何自称是汽车维修店的公司进行维修。无论实际技术能力如何,该公司都需要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一级维修资质,且年审有效。否则就是违法的。
维修期间所有原始照片、维修后照片、损坏件照片、新件照片、维修合同、维修发票及清单、收费标准是否公示或物价部门备案等。按照原厂配件定价的,还必须提供原厂配件来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装等)。
这些是复试的内容,还不是全部。
保险公司有自己的法务部门,每年专门处理此类案件。他们或许没有亲自修理过任何事故车,但他们在修理理论方面的知识积累却可以轻松碾压绝大多数的修理。技术人员,至少在阐明和表达这些维护理论知识时是这样。
对于他们来说,打赢官司才是最重要的。当然,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这是为了给保险公司挽回损失。
另外,对于取证、质证等法律流程,所有车主(非法律相关人员)、维修人员、维修公司与这些专业团队完全相差N个数量级,所以仅从对法律程序的熟悉,胜算已经非常高了。
你可能会说,文章开头的车主不也打赢了官司吗?我只能说,赢了就是新闻,没赢就是现实。
当然,这里有先例,至少给行业带来了新鲜的血液和动力。
不过,除了纯粹的情感输出外,还请保持更多的理性,因为保险事故车行业面临的问题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一种慢性病。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两个案例,或者一两个意见。可以解决。
未来仍需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努力,加上政策的积极引导,才能走向更健康的格局。
以上总结的一切都来自于我个人经历的记忆。如有错误或遗漏,在所难免,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