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公告,请访问环保家园论坛和咨询热线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环保智库
又收到57万元环保“罚单”后,他担心“下一张”正在路上。
“三年前的案件中,我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被罚款了,为什么还要一次又一次被起诉……”11月18日,郑某林穿着黑色鸭舌帽坐在开福区法院香江环境资源局。帽。法庭上的被告席上,他一脸苦涩。
6月17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郑某林收到环保“罚款”40万余元,要求他与彭某宝等人共同解决长沙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案件。支付处置费用。
郑某林旁听了两次庭审。他没想到,非法处置的化学废物也给衡阳带来了污染。仅仅五个月后,他再次被起诉,这次赔偿金额高达57万元。
他担心下一张“船票”可能正在路上。
又收到57万“罚款”
与郑某林同案被起诉的还有彭某宝、彭某某、张某新。
2015年6月,天顺工厂相关股东讨论通过,由郑某林负责通过正规渠道处置化工废液。 2015年9月开始,被告人郑某林找到彭某宝,要求彭某宝帮其处理天顺厂反应釜底部残留物100余吨,该残留物为化工残留废液。彭某宝找到彭某宝,彭某宝又联系了张某。辛某三人明知废液污染环境,仍分五次将136.31吨废液放置在横山县开云镇板桥村张某辛的工厂内。为此,彭某向彭某支付了五次人民币费用。

因彭某宝、郑某林从岳阳市天顺、大阳溶剂化工厂运输的废液在卸货过程中发生泄漏,被群众发现并举报。 2016年3月9日,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涉及环境污染事件。
2016年10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院、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识别评估中心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对该环境污染案件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评价意见认定,本案污染物来自岳阳市郧西区天顺化工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彭某宝、郑某林等人因犯环境污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截至2018年底,彭守宝等人已全部刑满释放。
案发后,该批化学品残留物被横山县公安局扣押,现存放于湖南恒兴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收取危险品现场清理治污费1000元。废弃物及污染土壤清除及暂存、应急监测费1000元、管理费8630元。
开福区法院认为,彭某宝等四名被告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运输、储存过程中危险废物泄漏,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构成环境侵权;彭某宝等四被告的行为共同导致污染损害的发生,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污染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彭某宝等四人应对横山县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处置总量、应急监测、鉴定评估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判令彭某宝等四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连带支付横山县环境破坏危险废物、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费元。影响;全国因环境污染损害发生的现场清理治污费用、应急监测费用、人员费用、行政办公费用合计元;再加上支付横山县环境损害处置检测鉴定费用元,支付元。
担心“下一个”
除案情外,2015年底,彭某宝经郑某林介绍给被告人葛某虎,系岳阳市郧西区大阳溶剂化工厂(以下简称大阳厂)投资经营者。城市。葛某虎经营的大阳工厂在生产“噻唑”过程中产生大量化学残留物,急需处置。为了节省处置成本,葛某虎将大洋厂约110吨化学残液交给彭某宝非法处置,价格每吨约3200元。彭某宝承诺给郑某林每吨500元的佣金。此后,彭某宝于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22日5次将上述化学残留液送往江西省长沙县、宁乡市、沅江市、分宜县非法处置。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识别评估中心2016年10月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污染对长沙县、宁乡市、岳阳市郧西区、沅江市造成严重损害。市及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管理费用及后续处置费用共计168万余元。
此前,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对彭某宝、郑某林等7人提起公益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彭某宝、郑某林等人连带赔偿40万余元。
与上次一样,彭某宝此次依然没有出庭。在郑某林看来,他每次上法庭都显得“态度很好”,但也很无奈。 “彭某宝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不能是唯一一个为此付出代价的人。”
“我犯了错误,受到了刑事处罚,并缴纳了罚款。”郑某林以为刑事判决后自己可以回归正常生活了。没想到,他却收到一张又一张的传票,要求他赔偿。郑某林担心,自己只收到了对长沙、衡阳地区造成污染的“罚单”。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或许并不是这起跨省污染案的终结。
记者了解到,2017年10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开福区人民法院设立湘江环境资源法院,集中管辖湘江流域周边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划水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审案件。 。近年来,开福区法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积极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1件3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保护湘江“母亲河”环境资源提供了坚强司法体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