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旺苍县检察院办理的“2·02”案件涉案人员180人,涉案金额50亿元。整个案件追缴赃款和房产价值5亿多元,124人犯有赌博罪和“信托罪”。 ”等人被法院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一辆载有600万元的小车酿成大案
2021年2月2日,一辆载有超过600万元现金的车辆在广元市棋盘关检查站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随后,公安机关在重庆市某地查获现金逾千万元,并陆续截获多条“洗钱”运输通道,大量资金涉及违法犯罪,从而拉开了对“2 ·02”项目。
经查,袁某某自2016年起前往柬埔寨与柬埔寨某集团相关利益伙伴合作设立一家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网络赌博公司。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以袁某某为首、成员多人的跨国网络赌博集团。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袁某某通过开办网上赌场获取巨额非法收入,并利用境外加密软件组织境内“卡商”或“司机”“跑分”提取现金,密切接触者接收转账现金、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等,形成“洗钱”产业链,涉案金额数十亿美元。
赌博游戏“盈利”的三种方式
“2019年,有人加了我微信,给我发了一个链接,说打牌可以赢钱。我下载了‘花花娱乐’App,后来又给我发了一个链接,我就下载了‘凯旋娱乐’App两个App界面差不多,玩了《钓鱼》和《龙虎》,总充值金额超过60万,提现超过40万。”
玩家刘先生说道。像他这样点击链接下载软件、参与网络赌博的人还有很多。充值金额从300元到200万元以上不等。然而,这些参与网络赌博的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他们充值的钱全都丢失了。
“我在‘凯旋娱乐’充值了1万元左右,玩了一个月后,发现这个平台很贵,根本赢不了,所以就卸载了。”
很多玩家在识破这个赌博网站的伎俩后能够及时止损,但也有一些玩家不甘心总是想着把钱拿回来,于是投入越来越多,损失就变得越来越大。越做越大,最后却一无所获。
这些游戏如何诱导人们存款?如何赚钱?
检察院查明,该赌博团伙运营“游趣娱乐”、“凯旋娱乐”、“梦幻棋牌”等网络赌博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包括麻将、斗地主、钓鱼、金花、抢劫牛牛、对于德州扑克、龙虎等博彩游戏,App设有充值和提现入口。同时App可以通过后台管理控制赌客输赢的“水位”比例,并可以查看每日累计充值、兑换、收益数据等统计。
为了防止赌博应用被调查,运行几个月后,它们将进行更新升级,更改名称和图标,并继续运营赌博游戏。
这些赌博游戏主要向中国公民推广,吸引中国公民下载App并参与赌博。
该赌博团伙的赚钱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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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税”。赌徒只要参与赌博游戏,就会被收取每场赌徒赢款的5%的费用;
第二种是“交换”。赌客提取现金时,将收取提取金额2%的手续费;
三是控制胜负“水位”。运营部门通过游戏管理后台设定25%到35%的比例来控制输赢,保证赌场每天都有利润。
据了解,2016年至案发时,该赌博团伙通过运营网络赌博APP获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日均充值赌博金额达到数百万元,高峰期充值赌博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违法获利总额超过50亿元。
追缴赃款、房产5亿多元
在办理“2.02”项目中,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且犯罪嫌疑人使用了加密软件,一旦抓获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立即删除信息,无法恢复破解。同时,相关基站和网站大部分都在海外。操作上,上游犯罪取证困难。
涉案资金往往通过多级银行卡流转,导致资金混乱、与上游犯罪关联性弱,难以认定涉案资金性质。
同时,下游收款人声称自己是受境外特定关系人安排、指使收受资金,并辩称并不知道这些资金是犯罪所得。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不服刑。
这些困难给检察官办案带来了新的挑战。旺苍县检察院检察官积极探索如何优质高效办案、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
办案过程中,由于涉案财物数额巨大,返还赃物、偿还赔偿金、认罪认罚等成为检察官办案的重要内容。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讲法讲理,引导其返还赃物、返还赔偿金、认罪认罚、尽量赔罪。受害人的损失。
检察官在办案中区分认罪、处罚的不同阶段和从宽程度,把返还赃物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真诚悔罪、自愿认罚的重要标准,也是处理案件的重要考虑因素。对拘留必要性的审查,以及主要刑罚和罚款的量刑建议。 ,采取认罪认罚“三步走”策略,通过排审取证稳定一批人,通过量刑协商、认罪教育、羁押必要性审查转化一批人,动摇一批人。通过分头审讯、集中提审、法庭教育等方式,这批人逐渐分化、瓦解攻防联盟,认罪认罚率达到98%。
侦查阶段,追缴赃款及房产价值5亿多元。审查起诉阶段,追缴赃款800万元以上。庭审阶段,通过“退罚没收”的方式,厘清并切断了违法犯罪的“资金链”。
切勿贪图小利,落入犯罪陷阱
据了解,在“2·02”工程中,大量人员因贪图小利而违法。
“在‘2·02’项目中,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并不知道自己从事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这些行为是违法的,只是利用自己的人脉圈钱、获取利益, “有些人明知这些钱可能是通过犯罪获得的,但为了获取暴利,他们仍然铤而走险。”旺苍县检察院检察官郭艳平说。 “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已经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赚钱方式,而‘促成信任’犯罪也是一种犯罪,是仅次于危险驾驶的第二大犯罪行为。”
“我只是想帮个小忙”“我只是想做个兼职”“我以为这与我无关”……
旺苍县检察院副检察官王增波表示:“很多犯罪嫌疑人一开始并不了解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并不清楚。‘帮助、信任’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利用他们还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在广告、促销、支付、结算等方面提供协助。可以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企业账户和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或者代收款项。为犯罪分子提供通讯、传输工具,构成“便利信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