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动,是指企业购建长期资产以及不纳入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和处置活动。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以及企业拥有一年以上的其他资产。已纳入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作为现金处理。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不仅包括对外投资行为,还包括内部购建各种长期资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因投资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现金。收回债务工具实现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2、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享利润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投资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本项目的投资收益不一定等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金额,因为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是按权责发生制确定的,无论收入是否为现金,均计入。本项目投资收益仅包括收到的现金投资收益,不包括股票股利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扣除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出售这些资产。前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时间上比较接近,且金额不大,可以以净额反映。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本项目反映除上述现金流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企业收到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在本项目中反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反映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的现金和增值税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建设工程的现金支出、建设工程支付的工资以及其他现金支出;企业购买或者创造各类无形资产实际支出的现金。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融资活动体现在流量上。
2、投资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为取得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3. 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情况。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外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公司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票。现金股利、付息期内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包含在购买债券所支付的价款中等。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某项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项目反映。
一般来说,如果一家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即流出大于流入,则说明该公司正在扩大投资,是一种较为积极的表现。如果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表明公司投资项目回收资金规模大于再投资支出规模。也说明公司之前的投资是正确的,有盈利的潜力。有利可图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