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支付被列为执行人,涉及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标的 89517 元

2024-10-16
来源:网络整理

(原标题:中汇支付再次被执行,据悉已停止运营,旗下4个APP已下架)

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支付)被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人民币。本次执行主要涉及上海良复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复电子)与中汇支付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案号为(2024)津0101执1688号。

早在2020年7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就上海良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判决。

具体来说,裁判文书网披露,2017年2月16日,倾销电子与中汇支付签署了《中汇支付POS收单业务外包服务协议》,同意倾销电子在上海开发推广被告POS设备支付。对于业务,合同第七条明确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 2018年11月判决当日,中汇支付每月仅与数量支付进行电子对账。截至判决之日,中汇支付尚未缴纳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营业利润。就营业利润分享事宜,广富电子多次与中汇支付交涉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富电子要求中汇支付依法缴纳其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代理费0.06元,并依法退还其风险保证金0.0元,本案诉讼费用为由众汇支付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量付电子胜诉。中汇支付批量支付需缴纳电子支付代理费0.06元,并退还批量支付电子风险押金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共计894元,由中汇支付。

2023年1月,央行官网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信息(2023年1月第五批)中,央行决定暂停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续展申请审核。

某支付公司管理层向蓝鲸新闻记者透露:“众汇支付已暂停换牌,并停止经营业务。”

天眼查显示,中汇支付目前注册资本1万元,由融金汇众(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中汇支付因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共计8170.55万元。因合同纠纷被执行银行卡收单等行为共计10.48亿元。但经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核实,中汇支付因多次拒绝而被拒绝。履行标的物义务,但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据七麦数据显示,众汇支付已在系统上上线了4款金融APP。

2015年7月,中汇支付推出中汇支付V1,累计下载量次,现已下架。

2017年8月,中汇支付推出支付APP中汇掌付通,累计下载量375.95万次,并已下架。

2018年5月,中汇支付推出理财APP中汇商户通,累计下载量6.49万次,现已下架。

2019年11月,众汇支付推出理财APP掌汇宝,累计下载量85次,现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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