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人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谣言,影响社会秩序,造成次生灾害。多地警方查处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谣言的违法案件,多位当事人和微信群主接受约谈。据《生活晨报》整理发布的信息显示,山西各地公安机关也依法打击、查处了多起网络谣言案件。
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比如:
案例一:2020年1月25日,不法分子南某云在微信群发帖称,“金B8*730车刚从武汉返回,车上人员已确诊,潜回者请致电警察看到后。”信息泄露,引起一定范围人群的恐慌。经核实,不法分子南某云发布的信息系谣言,大同警方已依法对不法分子南某云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2月1日晚,太原市尖草坪区居民赵某昌利用自己的微信ID,在微信群(群成员88人)中编造、传播“武汉来人报复被举报后举报。”造谣,造成不良影响。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天。
案例三:2020年1月24日9时57分左右,犯罪人李某琳修改其女儿微信朋友群中的“关于河南省伊川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排查及病例应急处理”信息并转发多个微信群引起一定范围人群的恐慌。吕梁警方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林给予行政处罚。
通过对身边一些案例的分析,我再次提醒大家:在网上发布信息时,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所有在互联网上非正式传播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仔细筛选。未经核实、身份不明的网络信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发布、转发的虚假信息和被驳斥的信息要迅速删除,积极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捏造疫情谣言、明知是恐慌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
面对疫情,不要随便转发一些不确定信息来源的新闻,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一定能够早日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