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运营主体财付通因违规被罚 877 万元,这些违规事项需注意

2024-10-17
来源:网络整理

记者|张晓云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公布了年末一批四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财付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运营商财付通等。微信支付实体。

罚款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开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腾富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相关规定的。 230万元、90万元、614万元、877万元。

其中,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30万元。

财付通的违规行为包括未能根据真实交易场景准确识别并完整发送和保存交易信息,确保整个支付过程中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一致;提供非法交易支付和虚假交易服务,发现客户涉嫌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的;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的;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注册并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保存交易验证记录的;未如实提供调查材料的;未按要求建立并执行资格审查制度的。

财付通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8万元,并处罚款558万元,罚款总额877万元。

云付通支付科技_云支付云付通_2021年云付通

财付通风控总监周志明因未能准确识别、完整按照真实交易场景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有效等两项违反公司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被罚款55万元。真实、完整且易于理解。整个支付流程的可追溯性和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涉嫌违法违规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的。

深圳市腾富通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存在11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要求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网络,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无法根据真实交易场景准确识别并完整发送和保存交易信息,确保整个支付过程中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一致。性别;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未违规向不合格特约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客户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特约商户检查制度的;未按照要求建立并执行支付账户限额管理制度的;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变更的。

腾富通还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7元,并处罚款518元,罚款总额614万元。

时任深圳市腾富通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刘景林也被处以18万元罚款,理由是他对腾富通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即未遵守规定法规。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

据央行各分行公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截至12月31日,央行各分行共向46家支付机构开出罚单73张,累计罚金金额3.43亿元。其中,最高罚款额为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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