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 2020 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

2024-10-19
来源:网络整理

1、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重点报告事项

3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2020年支付结算违规重点举报事项公告称,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支付结算违法行为根据结算市场发展和自律管理要求,协会确定了2020年支付结算违规重点举报事项。

公告显示,关键报告事项主要包括8项,包括:

1、无证经营支付清算业务;

2、为赌博等违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3、为电信网络新发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4、违反条码支付业务规定;

5、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

6、扰乱支付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泄露敏感支付信息、参与假卡诈骗等;

8.非法修改、恶意篡改终端信息等。

协会表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协会将依法严格、迅速处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非法支付结算行为。

早在201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举报奖励的实施机构。具体工作包括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奖励等。

综合评价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举报事项的社会危害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在举报事项调查处理中的作用等因素。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报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标准为200-2000元,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标准为500元。

2、网络联盟与会员单位协作,积极防范新型诈骗

3月9日,我们从网联获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公众对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需求激增。但网联通过风控数据监测分析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民众迫切的自我保护需求。利用这个机会进行欺诈活动。据警方透露,一些不法分子正利用疫情之名,炮制网络诈骗新“套路”,实施诈骗活动,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据介绍,涉疫情诈骗诈骗案件主要有四类。

一是诱导购物欺诈。不法分子谎称可以购买或囤积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消费者付款后,不法分子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或将受害人“列入黑名单”以骗取钱财。

二是不法商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购买后不发货、不退款,长期占用消费者资金或者销售不合格产品,从而欺骗消费者。

三是虚假捐款诈骗。不法分子以慈善组织名义,向消费者发送虚假疫情防控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小程序等,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捐款。

四是冒充快递公司或客服退款诈骗。诈骗分子利用疫情期间部分快递滞留的情况,以退货赔偿为名,诱导消费者按照指示“退款”。事实上,他们是在诱骗消费者输入验证码,获取个人信息,骗取账户资金。

对此,网联开展基于数据的建模和分析工作,开展风险监测,协助会员单位加强风险交易识别,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发现风险商户后,网联将通过与会员单位的风险交易协助排查机制,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可疑交易预警,提示收单机构加强对可疑商户的风险排查和监控,对存在欺诈行为的商户及时采取风险措施。行为。处置措施。

网联提醒收单机构警惕疫情期间交易异常的商户,及时排查风险交易,认真识别商户身份和经营资质,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同时,呼吁会员单位向互联网联盟提供涉及电信诈骗等非法交易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网络安全。支付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网联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切勿轻信个别兜售者;如果商家有欺诈等行为,请致电投诉。爱心捐赠也必须通过正规的捐赠渠道进行。医疗、交通等机构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索要银行卡号信息,更不会索要金钱。如果您接到电话称产品质量有问题或快递丢失,应立即挂断电话,联系购物网站平台或快递公司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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