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央行总行下发《关于清理整顿非法聚合支付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广为流传。 2月6日,济南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多个地方省市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在网络上泄露,证实了上述传闻。值得一提的是,网贷之家从多份文件中发现,《通知》附有32家聚合支付公司的具体名单。
《通知》明确将聚合支付定位为收单外包机构,并提出三个“不”:聚合支付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控、受理等业务。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与管理、错误与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隐匿交易信息;不得收集、保留特殊商家、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同时,《通知》相关的多份文件都提到了两个期限。一是对“聚合支付”服务机构进行自查,并将相关信息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主管部门; 2、如有单位违反上述三“不”规定的,各单位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主管部门。
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机构,将纳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范围,依法进行处理。

对于这份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报道和分析指出,聚合支付并非洪水猛兽。监管机构担心是否存在“二次清算”或业务范围超出收购服务外包的情况。这一直是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由于商户准入门槛不高,“第二清算机构”的年交易额已达上万亿元。这背后,“商户账户安全难以保障”、跑路等乱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于开展非法聚合支付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正式打响聚合支付的监管枪。未来,将会出台越来越多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聚合支付市场。
以下为网上文件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