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提升资金运行效率与安全

2024-10-21
来源:网络整理

一、业务介绍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依托完善的金融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预算单位在支付时,应向规定的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提出申请,审核后通过单一账户系统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财政国库“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国库电子集中支付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财政资金收付服务完全“无纸化”操作,将传统相对独立的分散管理整合成完整的管理链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等级。

2.解决方案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同级人民银行财政部门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专项专户。由代理银行的财务部门负责。财政资金支付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需要财政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交换通道,分为中央国库集中支付和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对于代理银行来说,通过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协助客户办理以下业务:

(一)财政直接支付

A、国库通过系统向代理行开具《财政直付凭证》电子凭证。代理行收到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准确地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财政委托支付_财政代理支付业务包括哪些_代理财政支付业务

B、代理行当日将按实际支付的财务直付电子凭证报送财务部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C、因收款账户要素错误等原因导致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行将向国库申请资金退回。

(2) 财务授权付款

A、国库通过系统向代理行开具《财务授权支付金额通知书》电子凭证。代理行收到后,相应登记预算单位授权付款金额,并生成预算单位《财务授权付款金额到账通知书》电子凭证。 ,送国库转发预算单位。

B、国库通过系统向代理行开具审核通过的《金融授权支付申请表》电子凭证。代理银行收到后进行审核,并在财政授权支付限额内受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

C、代理行根据当日实际支付的财政授权支付电子凭证,提交财务部门,与国库单一账户结算。

D、代理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授权支付预算账户更正资金退回业务,调整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金额,开具授权支付申请转账(退款)电子凭证,并提交报库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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