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支付技术发展迅速,大家都进入了扫描二维码支付的时代,方便快捷。但一些企业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扰乱金融监管秩序,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钱空间。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王宇航等六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罚款。
王宇航,41岁,硕士。 2017年3月,王宇航等人在西安注册成立西安日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结算公司)。王宇航全面负责公司重大发展决策,公司设立综合部、技术部、开发部等二级部门。
看到支付业务的火爆需求,王宇航也想涉足其中,分一杯羹。 2018年,日捷公司自主研发、建立并运营资金结算平台,但始终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由于没有从事支付业务的资质,王宇航等人想“借鸡生蛋”,寻找合作伙伴。 2018年以来,日捷公司已与多家银行或正规合法的上游渠道公司签约,平台与上游渠道公司建立了支付接口;下游商户在日捷公司平台内开设商户账户,并与平台建立支付。界面。上游有账户,下游有客户,日常结算公司的交易正式“开盘”。
如果买家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在下游商户网站扫描二维码充值,资金将直接进入日捷公司在上游渠道开设的账户。商户如需提取现金,需向日常结算公司平台提出申请,平台根据指令支付资金。
据其中一名嫌疑人供述:“我们就像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一般流程是客户在第三方平台或银行将钱存入我司账户,然后我司按照商家要求进行处理。取款,赚取手续费差价。”
负责检察官指出,日捷公司的角色类似于银行,对流动资金拥有实质控制权,但擅自从事“影子银行”是违法的。 “客户的钱在提现之前都是先转入我们公司的账户,是我们公司转钱的。”犯罪嫌疑人供述。
王宇航等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是南通市公安局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发现的。 2019年4月,南通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给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同年4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宇航等人被抓获。经司法机关核实,下游商户通过日捷公司非法缴纳结算资金6亿余元。
2019年9月,王宇航等人非法经营案移送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崇川区检察院依托南通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的优势,帮助检察官了解国家相关网络支付政策法规,明确专业金融理念,为成功起诉奠定坚实基础。
本案中,几名主要被告提出,日捷公司的支付结算业务已在当地自贸区注册,属于合法经营。对于这份备案文件的效力,崇川区检察院专门咨询市金融管理局获悉,备案仅具有告知或公告功能,不具备许可功能。唯一授权支付结算的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因此,日捷公司的支付结算活动被认定为违法经营行为是毫无疑问的。
负责检察官表示,本案属于新型网络支付犯罪案件,具有较强的法律推广意义。公审过程中,公诉人在出具公诉意见时,对非法网络支付行为的性质和危害进行了说明。
检察官指出,相关资金流经涉案公司的银行账户,然后结算给下级商户。这称为“二次清算”,与银行直接结算付款的“首次清算”不同。此类“二次清算”业务公司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合法资金渠道与违法犯罪活动之间搭建“地下通道”,形成资金池,帮助违法犯罪资金逃避监管。从导致本案的诈骗案件来看,日捷公司充当了多家诈骗公司的洗钱工具,比如百汇期权诈骗平台,其在下游商户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人认为,目前不少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打着“第四方支付”的幌子,徘徊在违法的边缘。他们大多无证经营,监管难度大。网络支付安全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共同打击非法网络支付行为,捣毁洗钱犯罪的“地下通道”,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支付环境。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及法律适用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