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 黄俏
员工上班时间用微信聊天,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吗?近日,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拖欠工资纠纷案。法院认为,公司私自使用员工聊天记录,超出管理范围,不予支持。
“法官,我们公司确实与唐某存在劳动关系,拖欠工资也属实。但是,唐某违反了公司规定,应该扣工资。唐某在工作期间聊天,违反了公司政策。我们有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法庭上,被告某商业公司提交了一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
“法官,公司怎么可以这样扣我的工资?我让他们说清楚,微信聊天记录是怎么得到的。这是我的私人聊天记录,里面有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他获取这些截图的方式是: “唐可能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在领取拖欠工资时会遭遇如此可怕的事情。
唐某于2023年9月加入某商业公司担任旅游销售顾问,并口头约定了薪资标准,后于2024年1月双方协商辞职。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部分工资尚未发放。有薪酬的。唐某将某商业公司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商业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工资差额的两倍,且工资不足。
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某商业公司当庭出示了唐某与该公司多名员工的微信群聊天记录,证明唐某在工作期间使用微信聊天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定。法院随后要求某商业公司在法庭审理后向法院提交书面文件,说明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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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某商业公司未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管理和相应的处罚机制,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扣发工资的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决议公告。
此外,某商业公司援引的微信群聊内容,源于唐某与其他几名员工建立的一个小型私人群聊。虽然唐先生在工作时间聊天,但聊天的内容大多是日常聊天,而且是私密的。与工作微信群不同,无意向外界公布,影响公司形象,扰乱生产秩序。
综上,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商业公司要求克扣工资的抗辩不予采纳,依法部分支持了唐某双倍工资差额、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主张。该案正在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陈述>>>
本案中,某商业公司并未提及其认为唐某在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相反,当唐某向其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不足的劳动报酬时,该公司却声称唐某在工作时用微信聊天。违反公司规定,要求扣薪,但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公司规定是通过民主程序和决议公布的,未能体现用工管理的公开透明。
劳动关系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工人为雇主提供劳动力。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无限制地干预工人的私生活。这会给工人造成心理压抑感。本案中,某商业公司向法院提交的一份微信群聊天记录,来自于员工私下建立的微信群,其中唐某进行的私人谈话较多,这实际上属于其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私自查阅劳动者的私人微信群聊天记录,超出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日常管理,不能体现双方作为劳动主体的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