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热门的电影、电视剧或者综艺,每次更新,必然会霸占微博热搜。然而,在许多视频网站上,较新的热门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节目通常需要付费会员才能观看。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出售资源的商家针对“追新”的粉丝,出售资源。
记者调查发现,资源共享的背后,隐藏着一条利益链。商家表示,第一次与用户共享资源通常是免费的。客群稳定后,他们会对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节目每集收取几块钱。买家还可以通过支付100元以上成为“代理商”,并可以从商家那里获得相应的“秘密”来吸引顾客。
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出售资源的无良商家侵犯了网站或版权人的版权,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热门影视剧下方频频出现“资源”销售信息
《那年花开月圆》《白夜行者2》《爸爸去哪儿5》……近期,多部热门影视剧、综艺节目成为各大视频网站竞相抢占的“阵地”。 “最新的电视剧和节目通常需要用户充值并成为各个网站的“VIP会员”才能观看。
记者注意到,更新的热门影视剧、综艺节目往往都有自己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吸引网友关注。在此期间,一些商家瞄准了这些“新”网民。在微博上一些热门电影电视剧的评论区里,经常会出现一些自称拥有最新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资源”的网友,并表示“如果喜欢评论就私信” ,就可以获得‘资源’。”
近日,记者随机选取一档热门综艺的微博话题点击查看,发现排名靠前的微博下已经有一个资源卖家。点赞并私信后,对方自动回复说“因为微博限制”并索要。 “添加VX(微信)”并留下您的微信ID。添加完后,对方问记者想要什么资源,并表示“打个红包就可以买到”。对方收到1元红包后,又发来了最新综艺的网盘资源。
对此,有网友评论称,与视频网站充值会员花费的几十、几百元相比,零星购买资源“非常划算”。不过,也有网友质疑:这会不会侵犯一些视频网站的版权?出售资源背后是否存在骗局或利润链?
充值188元成为“代理商”,获得“资源库”
近日,记者作为买家,添加了多家出售资源的商家,发现少数商家面对第一次“求资源”的记者,会选择免费提供,称可以“与他们保持联系”,将来就会有成功。戏剧资源持续提供。随后,记者继续向商家询问多部热门电影的资源,商家提出需要收取1元至8.8元不等的费用。不过,也有商家坦言,即使是第一次“求资源”的用户,也需要先支付好几元的红包,然后才能发送相应的资源。
而这些网友找不到的“资源”从何而来?记者注意到,不少卖资源的商家朋友圈中,除了每日更新热门电视剧、电影、综艺资源外,还发布了“长期招募影视经纪人”的广告。一位商家表示,一次性向他支付188元费用,就可以成为代理商,可以通过团队提供的“资源库”“在网上销售一些热门电影、电视剧和付费剧” 。一位招代理的商家告诉记者,“做代理是肯定能赚钱的生意,交了费用后,我们会教你吸引客户的秘诀。”

随后,记者支付了188元,对方就成了记者的“家”。随后,他将记者拉进“资源更新群”,并给他发了一份“引导(引流)教程”。 “尚佳”表示,“引流”任务主要在微博上进行。在微博上吸引想要购买资源的用户后,在微信上完成交易,以方便与用户长期接触,“固化客户群”。
尽管“尚佳”声称有团队提供“资源库”,但记者注意到,这些资源大部分来自于数十个共享免费资源的微信公众号和一些搜索网盘的网站。 “尚佳”提醒,这些微信公众号和搜索网页“由直属代理商和层级代理商直接控制,不能与购买资源的买家共享”。
“花钱买点赞”能否在经纪人群体中“突围”?
成为代理商后,如何吸引流量? 9月29日,“上甲”告诉记者,以9月28日最新一期的《爸爸去哪儿5》为例,在微博热搜中找到了相应的话题,“点进去后查看热门微博。记得用你的微博账号找到非官方的博文并评论,让网友点赞并私信给你。加你微信。”商家提醒,前期可以免费向添加微信的网友发送资源。吸引顾客后,可以向顾客推荐“剧包”服务,定期提供某部电影、电视剧或综艺节目的最新资源。 “一般一次性就可以了,对方收费6.66元或者8.88元,主要看集数和电视剧的热度。”
记者问自己发展经纪公司的“尚佳”:如何“突围”?对方说有一个有效的方法,但是需要付费288元来教。
“尚佳”告诉记者,这个“有效的办法”就是“花钱买点赞或者评论”。 “点赞和评论的人越多,微博被检索和看到的机会就越高。” “上甲”透露,购买点赞或评论的成本通常为100条帖子2元。随后,记者尝试了“买点赞”和“买评论”项目,但买了200个点赞后,微博仍然淹没在热门话题中,无法及时检索,也没有买家询问。对此,《尚嘉》解释称,“趁热点话题走红,也需要碰碰运气”。
“尚佳”还提醒记者,在微博评论中出售资源时,一定要学会使用“暗语”,防止评论被屏蔽或删除。 “比如你可以用表情来表达‘赞’、‘你有资源’、‘私信我’”,可以写成“928(节目号)已经”或者“丝我”。
“资源”卖家或涉嫌侵犯版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晓律师表示,视频网站上标注“独家播放”的视频有两种情况:一是热门影视剧的版权人以影视剧版权的形式使用该影视剧的版权。独家许可。 ,允许某视频网站独占使用;其次,版权人直接将版权转让给视频网站,视频网站成为新的版权人。
韩晓律师指出,无论出现上述哪种情况,只有已购买影视剧的视频网站才能播放。微博评论中称,商家出售热门影视剧、综艺资源,侵犯视频网站著作权或者视频网站专有使用权,以及该视频网站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影视剧。”韩晓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出售资源的商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情况而定。”同时,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以罚款。
此外,韩晓律师表示,如果商家销售的这些热门影视剧或综艺节目数量过多、违法所得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涉嫌著作权侵权。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