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行一事联办,条件、方式看这里

2024-10-22
来源:网络整理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以“连带”方式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即视为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财务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费、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并给予临时物价补贴。发布。

申请条件: 1、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失业前工作单位已申请暂停办理社保的; 3、持有武汉市二代社保卡及以上。

加工方法:

1、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特色服务”页面→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区参保人所在地、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个人)→阅读并查看服务说明,点击“下一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失业信息→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上传《失业视同领取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程序。

2. 手机申请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选择“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理·新增失业人员​​” ,并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点击“提交”,完成申请程序。

(2)手机微信应用:登录手机微信(需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武汉社保”→业务管理·添加失业人员》,并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结果可通过输入“查询打印·失业救济金信息查询”进行查询。若申请信息不正确,请携带身份证到参加失业保险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信息。

3. 线下申请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相关待遇一联联办申请受理表》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失业保险标准:1989元/月。

温馨提示: 1、申请成功后当月,失业保险金将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财务账户。请您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已激活的无需再次办理)。 2、为保证职工医疗费、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费顺利缴纳,参保人员不得有医疗保险欠费;如果您有多个医保账户,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开户。合并;请确保您申请失业保险金当月正常缴纳医疗费。请不要在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月申报缴纳职工医疗费和大额医疗费。 3、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再就业或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办理机构:

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所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失业领取支付宝金额是多少_失业领取支付宝金怎么领_失业金领取支付宝

江汉市社会保险管理所江汉区发展大道鱼余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所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市社会保险管理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市社会保险管理所 武昌区小东门紫砂路25号

青山区社会保险管理所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区社会保险管理所 洪山区舒城路1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处东风大道88号

江夏区失业办公室江夏区纸坊街道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公室东西湖区两楼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公室新洲区诸城街道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前川钓台路黄陂区失业办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公室 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