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彩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起诉苏宁易购及苏宁采购中心,要求支付3671万元账单。该诉讼案件刚刚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线上线下多渠道拖延会计诉讼涉及应收账款3671万
公开资料显示,彩虹集团主体为成都彩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国营4400厂”,现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下辖彩虹集团中南有限公司、彩虹集团中日合资泉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分公司(子公司)。和彩虹日化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产品有彩虹电热毯、烘鞋器、取暖电器;彩虹电蚊香、液体蚊香、杀虫剂、蚊香;公司主导产品“彩虹”牌电热毯年生产能力1000万张床,“彩虹”牌电蚊香年生产能力2000万箱。是我国电热毯行业、卫生杀虫用品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据天虹集团公告称,其与被告苏宁采购中心通过苏宁易购天猫及加盟店、苏宁法人、苏宁自营(专卖店、直营店、电器超市)等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合作。其他渠道。 ,销售该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器,双方签订了经营合作合同。合同约定付款结算周期为1个月,付款方式为三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苏宁采购中心违反合同,拖欠货款。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彩虹集团接受了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 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3日,出票人苏宁采购中心开具4张以公司为收款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分别为0.44元、0.12元、0.12元。 09元、0.82元,四张汇票均被苏宁采购中心承兑并到期无条件支付。
上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为3671万元,上述票据现已到期。该公司通过电子汇票系统提示付款、发送通知函、派员收款等多种方式向苏宁采购中心要求付款,但苏宁采购中心始终拒绝付款。
彩虹集团认为,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3671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苏宁采购中心作为到期无条件付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应当按照票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条件向公司付款。苏宁采购中心为苏宁易购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苏宁易购与其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苏宁前三季度经营净现金流增长-83%
南都记者注意到,10月30日,苏宁易购发布三季报。 2021年1月至9月,苏宁易购净利润为-81.2亿元,同比下降超106倍。同时,因利润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至-44.56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1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68亿元,同比下降181.07%,现金净增加-61.41亿元。 。
三季报显示,苏宁易购负债总额1411.74亿元,应付利息债务总额超过730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42.66亿元,应付票据183.98亿元,应付账款169.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59亿元,应付债券5.07亿元。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81.07%,苏宁易购表示,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和银行负债所致。
此外,近日还有报道称“苏宁易购12月底宣布破产”。不过,11月16日,苏宁易购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辟谣,称“苏宁易购12月底宣布破产”纯属谣言,公司经营正常。苏宁易购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对造谣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2日,苏宁易购向全体员工发出致全体员工的信,表示双十一销售目标全面完成,力争11月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正。苏宁易购董事长黄明端、总裁任军表示,过去六个月,集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但呼吁全体员工“不回避问题、不轻信谣言”,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客服和销售中改进。按照既定的方向前进。
全体员工来信表示,8月以来,苏宁易购流动资金逐步好转,9月下旬、10月销售收入实现环比快速增长,双十一销售目标全面实现。
11月16日,苏宁易购向南都记者表示,今年双十一,苏宁易购不会“大而全”,而是聚焦主业优势,发力三大优势:供应链、门店场景、服务体验。苏宁易购数据显示,国庆期间,平台万元以上高端家电采购订单量同比增长52%,以旧换新的人数激增。全渠道新品同比增长57%,节能家电占比68%,智能家居产品销量增长108%。 。双十一期间到店人数同比增长137%。对于今年双十一的整体销售表现,苏宁易购没有透露具体数字。
此外,南都记者还获悉,苏宁易购此前曾发布《修订后的2021年10月至12月销售业绩考核激励方案》。根据这封内部信,10月份共有2,464名员工完成了销售目标。不过,苏宁易购拒绝透露上述具体激励计划的细节。不过,一位苏宁易购内部员工表示,“奖励非常丰厚。”
报道:南都记者 孔学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