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相关要求,您就可以申请无欠条的付款指令。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欠条,可以申请支付令。唯一有权启动监督程序的人是债权人。该案件必须是付款诉讼。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付款义务,而确认行为和变更行为不适用监督程序;此外,监督程序仅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证券的情况。此外,要求债务人支付特定物品、返还建筑物以及涉及特定行为的案件不能申请监管程序。所谓货币,是指作为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货币;有价证券是指票据表面所体现的产权只有实际持有才能实现的有价证券,如本票、汇票、支票、股票、公共债券、国库券等。提单、抵押单等。监管程序适用于涉及付款诉讼的案件,如贷款、贷款、有效交易欠债、赊销、代售债权等。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监督程序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具体来说,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没有给付义务,或者已经履行了给付义务;此外,还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虽然存在债权关系,但从其性质来看,不能与债权相关。权利被抵消。请求支付的款项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金额已确定,并已说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依据。付款令可以送达债务人。这里所说的服务是指直接服务,支付指令服务不能通过公告服务。在两种情况下,支付令应当视为无法送达:一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二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二是债务人不在中国境内居住,情况复杂,不符合简易监管程序。解决地方纠纷的立法初衷被认为无法实现。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款项或者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其他债务纠纷; (2)付款令可以送达债务人。申请应说明所要求的金钱或证券的数额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