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支付机构准备金总额再创新高。 2021年2月总储备达到9600万元,较2021年8100万元,2020年1月激增7.75%,较2020年2月5200万元增长30.74%。
从往年情况看,在春节等居民消费大幅增长的节日期间,储备总量大幅增加。 2020年1月和2021年2月这两个春节月份,储备总额大幅增加。然而,2019年春节的2月却不同,储备总量不仅没有达到高点,而且还处于下降趋势。这是准备金集中缴存完成100%后的第一个春节。
此外,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将对备付金总额产生影响资金。新政策实施后值得期待。变化。其中,《办法》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缴纳行业保障金,用于弥补客户准备金特定损失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与原准备金缴纳方式相比,《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定准备金全额存入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
二是规定客户准备金划转应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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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办法》详细规定了准备金提取、存入和自有资金划转的范围和方式,并明确支付机构之间合规合作产生的准备金划转应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
四是《办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准备金银行对客户准备金的监督管理职责。
五是《办法》增加了对违反准备金规定的处罚规定。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以客户备付金提供担保。
《办法》要求,将储备银行总资产要求从2000亿元适当下调至1000亿元,并扩大储备银行选拔范围。
《办法》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到的客户备付金应当直接全额存入中国人民银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收到的用于发行预付卡或者充值预付卡的客户准备金,应当通过预付卡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统一存入集中准备金存款账户。
《办法》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可以选择特定业务银行开立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仅用于办理跨境人民币支付及结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确有特殊需求的,可以选择特定业务银行为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备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