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频发,仅转账凭证能否胜诉?绮惠所律师为你解答

2024-10-30
来源:网络整理

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民间借贷也越来越普遍。

但由于民间借贷往往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和灵活性,还原借贷事实存在诸多障碍。因此,民间借贷往往伴随着许多民事纠纷。

虽然说“借了又还,再借也不难”,但万一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手里只有转账凭证,并没有欠条。 、欠条、贷款合同等债务凭证。如果发生纠纷,贷方能否起诉并胜诉?此类问题是启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日常咨询中经常遇到的。

因此,针对民间借贷,启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梳理解答以下问题:建立借贷关系需要什么条件?转账凭证有哪些形式?只有转账凭证时的处理规则。

借贷关系是什么?如何确认?

从法律角度看,借贷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的特定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是贷款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贷款人若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应证明其满足三个要求:

首先是借款协议,即双方相互承认借款事实。

二是交付事实,即贷款方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

三是借贷关系合法。

在证明借贷关系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欠条、欠条、欠条等借贷凭证、借贷合同等。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企业之间签订书面融资合同外,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有时甚至很少基于相互信任而签订借据。这无疑是对贷款协议的确认。增加了难度。

随着网上支付方式的普及,“手把手”的现金借贷方式逐渐式微,人与人之间的借贷交易逐渐转向电子转账等方式。

早在几年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就将电子证据作为证据材料纳入其中。电子证据涵盖多种类型,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讯信息。 ,还包括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因此,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卡交易明细等转账凭证就成为证明交付事实的重要证据。

此外,由于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案件多发的重要领域,贷款用途、资金来源等基本事实也成为法官在庭审中关注的焦点。因此,在主张借贷关系时,除了协议和交付的事实外,您还需要证明您的债权是合法的。

如果我只有转账收据可以起诉吗?

启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您:您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辩称,此次转让是为了偿还双方此前的贷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对借贷关系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解释对于仅有转让凭证的民间借贷的处理规则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首先,当贷款人提交相关转账凭证证明资金已交付的事实时,通过转账凭证可以推断双方就贷款达成了协议。贷款人在提供相关过户凭证并对贷款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后,已完成借贷关系的初步证明。此时,如果借款人未发表评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应,则借款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其次,贷款人提交转让凭证后,借款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该转让是为了偿还以前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借款人的有效证据可以推翻转让凭证中同意贷款的推定。此外,被告还负有反驳义务。提交的证据不需要满足高概率标准。只需要动摇法官内心的信念,让法官审查被告的证据并认为需要证明即可。同意贷款的事实真相尚不清楚。这时,仅有转让凭证的贷款人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最后,在借款人提供相应证据推翻转让凭证的推定有效性后,贷款人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来强化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协议。贷款人无法继续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进一步证据后仍无法证明贷款协议存在的,贷款人应当承担诉讼的不利后果。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对上述处理规则进行体会:

案例1

根据A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转账凭证,2012年至2013年,A向B转账4330.86万元,其中转账凭证上记为“贷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证金”1753.04元;其中1647.84万元,转账凭证记载的用途为“转账、往来支付”。

因此,B公司目前的抗辩理由将上述款项认定为贷款的依据不充分,B公司不应对上述款项承担偿还责任。

本案中,虽然A提交的部分凭证记录为“保证金”、“贷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往来资金”,但上述金额均已进入B的账户,且A 和 B 之间已经形成实际的财务联系。

现A认为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要求B承担还款责任,并凭转让证明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A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此时,举证责任应转移给B,B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合理占有上述款项。目前,B无法证明其持有上述款项是为了偿还双方此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故应承担无法举证的法律后果,判断其负责偿还相应涉案金额并无不当。

案例2

原告蒋某某称,2018年,被告张某某借款共计.他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被告人张某某提供了13张转账凭证,共计1万元。

被告人张某某辩称,其对转让无异议,但不承认其为借款或约定有利息。他声称此次转账是原告蒋某某委托其购买注册虚拟货币的结果,并提供了“众筹以太坊防御”、“K特币”、“大宝小宝”名单等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出庭作证以证明他们的主张。

本案中,蒋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与张某某有借款协议。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证明该转让并非借款。蒋某某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蒋某某解职。某人要求采取行动。

自然人之间的转让通常很复杂,并且可能基于各种法律关系和事实。除贷款外,还可以是赠与、销售、租赁、加工合同、投资或合伙、提供劳务等。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是亲戚、朋友等熟人关系。

因此,在仅有转账凭证,缺乏欠条、欠条、合同等书面证据,且无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补强证据的诉讼案件中,是否可以认定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取决于被告辩护的有效性。性,理性。

如果被告提出的抗辩缺乏证据支持,无法对转让凭证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的,原告可以凭借转让凭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

如果被告提出的抗辩有充分证据支持,举证责任再次转移给原告,原告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贷款关系发生时,贷款人因多年交情、疏忽、过度信任等原因,没有要求借款人出具符合贷款要求的欠条或相关资信证明。等等,造成维权的时间。无法出示证据的情况。

为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启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民间借贷需谨慎,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另外,《如何只用转账凭证打官司》解决了贷款发生后的麻烦,但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不得不借钱的情况。如果真的遇到了,我们该怎么办呢?预防又如何呢?

出租房产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口头借贷有风险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资信证明,如欠条、欠条、合同等。凭证上应明确注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信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方式、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和违约情况。否则,一旦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贷款人的还款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2、现金交付有风险

现金交付难以取证、“留下痕迹”。借款时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进行,转账凭证是证明贷款金额和交货时间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同时,转让凭证不仅仅起到推断贷款同意的“被动”作用。别忘了你可以添加备注来“变被动为主动”。里面有贷款信息的转账凭证,认证效果飙升!

3.注意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那些不顾自己权利的人。”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诉讼超过3年,一旦借款人抗辩过了诉讼时效,贷款人就没有证据证明其诉求。如果是,则该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4. 必须约定保修期

许多贷款由第三方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担保期限为自主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旦贷款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会在6个月内向担保人追债,则担保人的责任可被免除。

俗话说“欠债自然还钱”,但现实中往往借钱容易,拿钱难。追回债务往往会让贷款人苦不堪言。多年好友因还款纠纷闹上法庭的情况并不少见。

因此,无论是什么关系,向对方借钱的证据都必须保留,包括欠条、身份信息、转账凭证和还款时间。最关键的是欠条和转账凭证,避免现金交付。

如果没有欠条,一旦借款人和贷款人发生纠纷,贷款人举证就会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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