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活兼职日赚百元?小心这是 1.31 亿余元诈骗陷阱

2024-10-31
来源:网络整理

在家做手工,一天轻松赚几百块钱

这样的兼职招聘广告你心动了吗?

小心,这可能是一个骗局!

8月9日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公布了涉案金额1.31亿余元诈骗案一审宣判结果。犯罪集团头目、主犯严某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李某丽、方某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2年,并处50万元、30万元罚款。该犯罪集团的其他被告人将分别处理。

兼职体力工作骗局细节曝光

三个级别的“入场费”

以及实际上很难做的手工工作

最终,方某梅实际上是诈骗案的受害者。

2018年,方某梅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则体力活兼职招聘信息,立刻产生了兴趣。很快,方某梅缴纳了988元的报名费,准备赚大钱。

“公司设置了三个级别的‘入职费’,兼职488元,代理688元,总代理988元。不同的是,作为代理,你可以通过招收新人来获得佣金,而且你几乎可以拿到新员工的“入职费”60%左右;如果做总代理,除了拿佣金外,还可以在招收100名新人后晋升为组长,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每个月领取固定工资。”方某梅解释道。

交完“报名费”几天后,方某梅收到了公司送来的手工半成品,包括手珠、鞋垫、枕头等。根据公司的招聘说明,她只需要用针线活缝制鞋垫即可。和枕头。绣好图案,把成品寄回公司,你就得到报酬。

但事实并非如此。 “鞋垫和枕头很难绣,即使我不停地绣,绣一双鞋垫也需要4-5天的时间。如果我把公司送来的半成品全部绣完,就需要多长时间。”一个月不间断的刺绣,奖励只有100分。”方某梅解释称,该公司故意将非常难绣的半成品寄给受骗人,目的是让他们无法完成工作,并为他们收款设置障碍。

分发给诈骗受害者的半成品手工艺品

另一位骗子詹某对此深有感触,“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上,需要做的手工活很容易,但实际收到的半成品却很难绣,我尝试了一下。”并估计1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刺绣,投入和回报显然不值得。”由于被骗的金额并不大,詹某并没有选择报警。

PS在微信群里

结算付款图片

当方某梅发现自己做体力活赚不到钱时,她开始招新人。

“会贴一些广告,内容通常是‘手工简单好做,在家就能赚钱,随机发货手工好做’等。”方某梅解释道,“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招收了100人,除了从每个新成员的“入职费”中获得提成外,还可以晋升为队长,每月领取2000元的固定底薪。 ”

成为团队负责人后,你将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队长会把交了“入会费”的兼职员工拉进群,每天在群里晒出结算付款的照片,制造其他兼职员工都在赚钱的假象。 “其实这些图片都是假的,是用PS合成的,目的就是让他们觉得没能完成手工工作是他们个人的错,而不是公司的错,并阻止他们报警。”方某梅解释道。

由于方某梅“善于管理”,到2018年底,她已经成为公司的“高管”,主要工作变成了开发“产品”、学习“说话技巧”、提高团队“绩效”。 ”,并应对“负面舆论”“等等。

“针对被骗人可能提出的问题,我们会提前准备好‘话’,然后请‘讲课老师’将‘话’发送给‘客服组’统一回复。 ”方某梅解释说,有时他们也会研究新的“产品”。例如,鞋垫特别难绣。人们的意见很大,并在网络上传播,所以他们不得不用其他难以刺绣的手工来代替鞋垫。

最终,方某梅成为继严某志、李某利之后犯罪集团中的重要人物。 “公司‘高层’微信群有九个人,遇到重大问题就来找严某志,遇到一般问题我就解决。”她承认了。

诈骗团伙的“办公室”

法院查明

2018年以来,被告人严某志、李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招募被告人方某梅等人,先后使用“领先国际”、“尚美工艺品”、“新创电商”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帖。微信好友圈圈等网络平台宣扬手工活,声称参加工作后可以无限期领取手工活,编造手工活简单易做、日薪百元的事实,伪造收入照片,欺骗受害者支付特许经营费。

受害人缴纳加盟费后,被告人严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采用故意拖延结算发货时间、延长受害人退货周期、加大手工作业难度等手段,强迫受害人放弃完成手工工作。或者继续接受体力劳动,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特许经营费的目的。从遇难者身上打捞上来的汽车衣架、鞋垫、钻石画、珠串等手工艺品堆放在陕西、安徽等地的仓库里,无法进行正常的销售活动。

被告人严某志、李某利等人还通过设立大量班组长群、高管群等微信工作群来管理诈骗活动,设立班组长、高级助理、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对诈骗者进行管理。

2018年1月至案件案发为止,被告人严某志、李某丽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诈骗18万余人,累计诈骗金额达1.31亿余元。被告人方某梅累计诈骗金额达1.27亿余元,获取违法所得62.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某志、李某丽、方某梅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成诈骗犯罪集团。他们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严某志、李某丽涉案诈骗金额逾1.31亿元,被告人方某梅涉案诈骗金额逾1.27亿元。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严某志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对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丽、方某梅在共同犯罪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两人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领导、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处罚。被告人方某梅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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