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免费电费限额超过付费限额,清洁费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文件需要扫描支付打印费用……员工上班时,请分摊办公费用吗?
“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运营电费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多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公司要求员工分担办公室超额电费的劳资纠纷,引起广泛关注。
“赚到的钱可以平分吗?” “这就像花自己的钱去公司上班一样”……不少网友称涉事公司的行为“太奇怪了”。近年来,频频曝出用人单位让员工缴纳电费、办公场地租金、管理费等。“这种无合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实质上是把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非法的。”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迪元如此说道。
多余的电费由工人分担
2021年6月15日,陈超(化名)加入珠海某科技公司,担任研发部总监。半年后,他邮寄《立即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扣留工资、违反规定等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规定,并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超额克扣工资。
双方协商未果,陈超申请劳动仲裁。其后因对仲裁裁决不服,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该科技公司《节能管理制度》规定,为了减少能源浪费,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公司设定了办公作业用电定额,每月超过定额的电费将分摊由工人。按照这个制度,公司每个月都会从陈超的工资中扣除陈超应得的那一份电费。内部消费范围包括水费、电费、办公用品、医疗耗材等。
该公司表示,仅扣除了原告所在办公室的内部用电,每月扣除的电费分别为2021年6月32.62元、7月57.81元、8月57.04元、9月58.89元、2021年37.28元。 10月、11月30.42元、12月17.06元。 “我不住在办公室,公司每月收电费不合法也不合理。”陈超说道。
对此,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当员工因居住在办公室等日常生活不消耗公司用电时,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办公室电费,不符合《公司法》第10条的规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况没有法律依据。企业应当每月全额退还扣除的电费。另外,由于公司从陈超的工资中扣除了运营电费,属于扣工资行为。陈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经审理,判决科技公司支付陈超工资差额291.12元及经济补偿0.35元。
一些单位为了省钱,频频想出“奇招”。
现实中,也有员工表示,自己也有与陈超类似的经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公司!公司是不是也应该给每个员工分红?”有网友表示,他们公司出台了新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平摊水电费和办公场地租金。在她看来,这无疑是不合理的。以上费用均为公司运营成本,与员工无关。
无独有偶,陈欣然(化名)也经历着同样的事情。 “我们公司不仅让员工分担办公场地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费等,每月还从经营销售额中扣除1万元作为管理工资和社保费用。”由于担心失去工作,陈欣然没有直接拒绝公司的要求,只能在网络平台上“吐苦水”。
网友“玲”表示,她加入一家旅游公司后,发现该公司有两名前台人员、三名人力资源人员、只有一名财务人员,所以她觉得存在人员配备问题。后来,她发现公司到处张贴着财务人员的转账二维码,她才知道打印文件需要付费,迟到也需要付费……更离谱的是,每个办公室都有一个独立电表,员工上班需要用电。 ,你必须先充值。
记者了解到,现实生活中,一些雇主为了省钱频频使出“奇招”。例如,为了不承担清洁费,要么让员工轮流打扫办公室,要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清洁费;工资转移费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如果顾客损坏物品,员工将获得赔偿...
“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根据其提供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而不是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条件获得劳动报酬。”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子成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企业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一般包括要求员工支付用人单位的营业费用和经营成本,要求员工承担费用等。生产工具本身的损坏,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费用等。
转嫁运营成本构成工资扣除
对于陈超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陈地源表示,公司倡导节能减排,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了变化。
“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设定办公场所用电定额,超过定额的电费由职工分担。这实质上是把企业应承担的办公能源成本转嫁到了职工身上,违反了劳动关系的本质,也是克扣工人工资的行为。”陈地源直言,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其投入的劳动能否产生相应的效益,单位都应该支付报酬,能否产生利润是一种经营风险。经营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办公场所的公用电费属于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由用人单位承担。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除了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因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部分损失外,用人单位转移经营风险的其他行为一般都会受到处罚。谭子成认为,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应当对自己的盈亏负责。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将经营风险转移给劳动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劳动者不公平。其行为是豁免的。自己的法律义务,不包括工人的权利。
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陈迪元表示,首先,员工应该了解一些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能够初步识别这些违法行为;其次,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第三,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您可以在您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