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2024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

2024-11-04
来源:网络整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休大学生准备工作的通知

军人专用硕士学位招生计划

录取通知书

教堂[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相关硕士生学位招生单位:

为鼓励大学生参军,拓宽退役大学生军人成才渠道,教育部决定继续实施2024年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军人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专项规划

“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是全国硕士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发行,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体规模内专用。不得调整为总体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首选合格生招生不足。各单位应当组织调整,接受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的申请。 2024年国家“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20所普通高校承担(招生单位名单见附件)。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学校情况合理确定“退役军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并在硕士学位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公布。

2、严格审核注册资格

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的考生,应当是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并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成人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本专科学校(含高职院校)在校生、在校生、新生。考生应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报到时按要求填写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和招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招生单位须遵循“自愿报名、统一招生、自主划定、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 [2023]第2号)要求:严格规范“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招生,确保公平性和招生质量。

开展“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调整工作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调整政策和程序。报考“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并申请转入普通项目的考生,须符合拟转入地区相关专业学科门类国家初试基本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申请普通计划并符合“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可以申请转入本专项计划。初试成绩须符合有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考生转学的初试成绩要求。所有调整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进行。严禁招生单位直接改变考生志愿或者调整复试招生计划类型。严禁招生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转学考生。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军人计划”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加强专项计划实施、考生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等工作。对调整、复试招生、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5、优化考生服务保障

各招生单位须将“大学生退役军人计划”相关政策要求纳入本单位招生规定并提前公布,并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和单位网站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回复等服务保障工作。请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的考生注意,网上确认前,应到安置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退役军人档案、卡信息登记,避免登记信息不准确影响随后的确认和考试录取。 。要畅通候选人申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立即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相关投诉。

附件:2024年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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