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计提和发放的区别,轻松应对工资核算问题

2024-11-04
来源:网络整理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应计和分配之间的区别。

,即计算和提取,主要功能有:

1.预计某些已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必须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随意垫付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并提取相关规定(例如某些商品必须保留或折旧)。

3. 估计某些应付账款的金额并将其记录在账户中。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

简而言之,就是提前发放下个月的资金或工资。

付款更容易理解。主要涉及上个月工资的支付。

事实上,预计工资是相对于工资支付而言的,而不是绝对的预计工资。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月的工资应计入哪月的费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必须要等到月底,每个员工的工资才能计算出来才可以发放(PS:工资是计算分配滞后造成的)

因此,在月末(连同其他应计和结转分录,通常是当月的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采用其他方式临时估算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并进行应计分录并将其记录在帐户中。

工资计提和工资支付条目说明

首先,不管是什么会计分录,一定要记住借方和贷方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那么,工资计提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呢?

1.在计提工资时(即上述企业用于支付工资的钱)

借:管理费用(用于部门费用,如果用于销售,则计入销售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社保缴纳情况(企业部分,即企业自行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同上)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

工资已经计提了,但是下个月工资发的时候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付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_支付社保会计科目_银行支付社保会计分录

1、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款:应付员工薪酬-社保(注意这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提交给杜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此时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均已上交)

贷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注意:

在处理申请之前不能累积社会保障。 “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因地而异。企业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可以纳入“管理费用”。

累计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同

如何进行参赛?

这里有2种情况:

如果应计工资大于实际工资,则应按如下方式记入:

借:行政费用-工资红字

信用证: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应计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应按下列规定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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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行政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其计提和支出应如何分录?

1、计算工资时,须先缴纳公司社保: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

2、次月工资发放时,企业承担的公积金部分对应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3、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部分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此时请注意:向社保局缴纳保险费、向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先缴纳所有扣除其他应付款的个人社保部分和应付职工薪酬中单位承担的部分。

因此会计分录对应于: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贷款:银行存款(申报并缴纳从个人扣除的所有个人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方式: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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