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养鸡下蛋”,没想到“鸡飞蛋打”
广西沃德才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楼内人去楼空,部分市民被骗数万至数十万元。
■文/图来自本报记者
我花2.3元从广西麦才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才公司)网上购买了一只种鸡,并在网上饲养了23天。饲养员产下3枚蛋后“消失”。买家然后以2元/个的价格出售鸡蛋,扣除成本后,他可以获得1.1元的利润。南宁的谭女士(化名)认为回报相当高,于是投入近10万元在线养鸡。结果利润和成本都没有收回来,我的蔬菜公司就搬离了南宁市科苑西十路,下落不明。谭女士在网上购买的所谓“种鸡”“种蛋”只不过是网络虚拟物品。工商质监部门昨日表示,将按程序将我蔬菜公司列入诚信系统“异常名单”,并将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高利率吸引投资者更多投资虚拟理财平台
谭女士在南宁工作。 2017年6月,一位同学向她推荐了一个在线虚拟理财平台“我的食品交易平台”。该平台由 My Food 创建。投资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并注册成为会员。他们通常可以在平台上交易“鸡”和“蛋”产品。
据谭女士介绍,会员购买商品前,通过平台商城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将现金兑换成同价的“菜券”,然后使用“菜券”在平台菜市场进行交易。平台上,每只种鸡的价格为2.3元。会员认购种鸡后,在虚拟养鸡场饲养。每只种鸡每天需要缴纳饲料费0.1元。饲养后第21天开始产卵。种鸡在第23天产下第三颗蛋后就消失了。
种鸡下的三枚鸡蛋可以由会员在平台上以每枚2元的价格出售。扣除成本和平台5%的交易费,每只鸡的净利润为1.1元。也就是说,如果你投资2.3元在网上养一只种鸡,23天就可以获得1.1元的利润。
此外,如果会员花2元购买种蛋,放入平台孵化室孵化,7天后鸡就会孵化出来,然后以2.3元的价格出售。剔除孵化温度等成本,一枚孵化蛋可盈利0.185元。同时,我的蔬菜公司每孵化10只种鸡或每产一个鸡蛋奖励会员1元。
谭女士看到,同学注册的平台和理财微信群中,经常出现会员大额投资或领取大额奖金的信息。 “我当时觉得有风险,但觉得小额玩还是可以的。”谭女士称,在尝到提前投资10元的好处后,她于同年7月开设了多个会员账户,并投资了5000元。
发展下线会员,通过晋升级别赚取佣金。
在“我的食品交易平台”中,会员除了养种鸡外,还可以当“老板”,只要推荐其他人加入这个金融交易平台。谭女士说,会员只要招了个“徒弟”,会员就成了“师傅”,我的蔬菜公司就会奖励他一张同价10元的“菜票”;当他的“徒弟”和“弟子的弟子”发展到300人时,该会员即可成为“师父”,并获得同价1000元的一次性“菜票”奖励;一旦“学徒”中产生10名“大师”,该成员将晋升为“领袖”。 “领导者”通常可以获得团队成员“种鸡”或“鸡蛋”交易额的1%,以及鸡粮交易额的2%佣金。

同样投资成为该平台会员的沉先生告诉记者,所谓的商品“鸡”和“鸡蛋”实际上是网络虚拟物品。我的蔬菜公司规定,每人每天每只限购150只“种鸡”进行配种,限购100个“种蛋”进行孵化。只要你每天准时上网5分钟,按照限量,每23天你就赚1668元。 “低风险,高回报,人人都想盈利。”沉先生说,他还开设了多个会员账户来网上养鸡。
大楼空无一人
微信工作群解散,“大师”失联
同时,我的食品公司同意会员可以通过支付宝或银行提取现金,取款费用分别为1%和3%。 2017年12月,我的蔬菜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群里催促会员购买“鸡”饲料,出现商品交易受限的情况。
2017年12月10日,会员发现无法再登录“交易平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表示,系统正在维护中。
2018年9月,微信群解散。包括谭女士在内,所有人都与自己的“主人”失去了联系。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看到,我的蔬菜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同年11月23日,办公地址变更为市北区街道二路1号楼3层303-1室。南宁市科苑西十路11号。 1月6日,记者陪同谭女士等受害人来到该地址,看到我的蔬菜公司空无一人。
沉先生表示,除了从平台获得的利润外,他还有30万多元的投资无法收回。谭女士也投资了近10万元,他们的投资很可能是鱼龙混杂。
相关部门
将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进一步处理
记者了解到,网络上,人民日报2018年7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小心!这些组织有风险”的消息,我的蔬菜公司也在其中。既然半年前就已经发出警告,为何谭女士等人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谭女士解释说,因为是朋友和熟人推荐的,而且在微信群里也看到我的蔬菜公司贴出了营业执照,所以没有人多想。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记者致电了我蔬菜公司的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意图后,对方以“你拨错号码”、“我根本不在那里工作”等借口挂断了电话。
据知情人透露,2018年,有关部门接到我蔬菜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的举报后,联动多个部门执法人员,挨家挨户执法检查。
对此,该大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工作人员证实,执法人员来了几次后,很少看到有人来我的蔬菜公司。 2018年11月27日,我的蔬菜公司办完相关手续后搬离,下落不明。
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我蔬菜公司的办公地址并未发生变化。对此,工商质监部门表示,将按程序将我蔬菜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同时将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律师观点
投资理财不要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
广西山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杨建宝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涉嫌利用欺骗手段发展下线人员、诈骗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种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非法集资。希望广大投资者增强法律意识,投资理财更加谨慎,不要被所谓的蝇头小利所蒙蔽。
尽快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在网络投资理财中,所谓的‘实物’实际上是‘网络虚拟物品’,这种行为涉嫌传销和网络诈骗。”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远峰认为,对于受害人来说,当务之急是尽快收集信息,并有确凿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比如我蔬菜公司之前的宣传材料以及我自己的转账收据。同时,受害人还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