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朱先生委托开发外卖小程序,交付逾期公司失联,记者协助维权

2024-11-06
来源:网络整理

2022年,宁乡的朱先生通过宁乡市工商联结识了长沙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科技)负责人余丽。朱先生希望凌云科技能为他开发一款外卖小程序。 2024年1月25日,双方签订合同,同意于3月31日全面交付小程序。

3月12日,朱先生发现于丽开始不接电话、不回复微信,小程序也未能如期投放。

在朱先生与公司生产负责人周先生沟通过程中,周先生多次拖延交货时间,双方开始在微信上互殴。

10月29日,朱先生向陈毅求助。当天,记者陪同朱先生来到凌云科技位于长沙启迪中心5号楼31层的办公地址,但最终并未找到该公司。

记者多次致电于立未果,尝试通过短信与他沟通。他说:“如果你继续打电话,我会指控你骚扰。”

记者随后将情况向凌云科技注册地址所在辖区的宁乡白马桥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了解相关情况。

“没想到被老乡骗了”:我花了2万多元委托开发一个小程序,但逾期7个月仍未完全交付。

10月29日,朱先生告诉晨翼帮记者,“现在很后悔找到这家宇力公司做小程序。”

由于两人都是宁乡老乡,而且都是宁乡市工商联的委员,朱先生一开始就信任余力和他的开发团队。 “他报了价,我什至没有谈判就签了合同。”

双方合同中约定,该小程序的开发总价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朱先生立即支付了9000元定金。看到UI设计(界面设计)后,朱先生额外支付了9000元人民币作为临时付款。

3月12日后,朱先生多次联系余力未果,但仍与生产组长周先生正常沟通。

在朱先生提供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注意到,3月30日,周先生表示,小程序完成了约50%。 8月3日,朱先生询问小程序是否“可以测试”。第二天,周先生表示,“建议等待。”

宁乡小程序开发_宁乡小程序开发_宁乡小程序开发

直到10月21日,朱先生通知周先生限期日期为10月25日,双方态度开始紧张。周先生辱骂朱先生“笨蛋”、“你到底是谁”。朱先生反驳说他“多嘴”、“伎俩多”、“没有底线”。

周先生认为,朱先生前期支付的人民币并不是25万元。 “付款是等值的。”

朱先生认为,这些项目都是凌云科技报价的,他从来没有谈过价格。现在质疑他给的钱够不够,这是非常没有道理的。

目前,周先生只想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解除双方合同。

涉事人员被拉黑,记者联系该公司负责人时,对方发短信称“我要告你骚扰”。

当天,陈毅帮助记者陪同朱先生前往公司位于长沙的办公地址。由于该地址所在楼层没有一家公司标注“凌云科技”,朱先生一一敲门询问,但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该公司。

记者用朱先生的手机拨打于丽和周先生的电话,发现微信账号和电话号码已被删除、拉黑。记者用余力的私人手机拨打了余力的电话,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记者试图通过短信与于莉取得联系。于里表明身份后说道:“如果你再打电话,我会指控你骚扰。”

宁乡小程序开发_宁乡小程序开发_宁乡小程序开发

记者随后将情况向凌云科技注册地址所在辖区的宁乡白马桥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将了解相关情况。

记者致电宁乡市工商联,但无人接听。

对于这种情况,朱先生表示,他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读

就本次事件涉及的法律监管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岩。

刘岩认为,判断一家企业是否涉嫌违约、合同诈骗或者诈骗罪,应当做出以下判断:

一是企业签订合同、协议时的主观意识。本次事件中,如果凌云科技从一开始就主观真实地想为朱先生制作一个小程序,但由于技术不够等各种问题而未能完成或未能制作出来,那么该公司并未履行该义务。合同并必须承担合同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如果凌云科技声称可以完成小程序,但只能生产部分设计,并想用不完整的设计让消费者付款,然后失去联系,则可能涉嫌合同欺诈。

以上均属于民事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并提交相应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公司是否具备履行合同内容的资质和能力。比如凌云科技就不具备做小程序的资质,也就是根本没有相应的团队和技术人员。朱先生支付一定金额后,与该笔钱失去联系,主观上具有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并编造自己具备制作小程序的资质。 、能力,很可能构成诈骗罪的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时,就构成刑事犯罪。

刘岩呼吁消费者在与企业做生意时擦亮眼睛。不要因为企业有商会、工商联等背景就直接与企业签订合同。相反,应该多角度考察企业的资质和能力,避免财产损失。以及后续诉讼所造成的时间、经济等成本。

潇湘晨报记者 段英琪

举报及维权渠道:从应用市场下载“晨报”客户端,搜索“帮助”一键访问;或添加举报客服微信:;或拨打热线0731-。如需内容合作,请致电政企服务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