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最终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和医疗费用合计未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如果您有保险,请寻求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交警部门首先确定事故责任。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另一方根据责任认定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和对方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如有残疾的,经残疾鉴定后,根据残疾程度确定残疾赔偿金、家属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2、交通事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解决交通事故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判断的调查活动(活动)案例。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鉴定包括:法医鉴定、物证鉴定、车辆鉴定、道路鉴定、事故原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鉴定时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下令进行尸检。
现场调查结束三日后需要进行检查或者鉴定的,必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致残,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者损伤引起的并发症的治疗结束为准。评级基于受害者遭受的直接伤害。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一般需在治疗或出院后六个月内完成,否则鉴定机构不予鉴定。您可以在提起诉讼后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也可以在诉讼前委托律师事务所指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