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布,朱新民等21人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两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三至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合计63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36.132万元和涉案手机287部,追回未提取的违法所得629万余元。
2019年1月,被告人朱新民经人介绍,逐步成为境外赌博网站发布宣传广告的最大“代理人”。他通过微信向线下发展,建立了微信群,管理以郭凡凡、王露露等21人为首的区域“代理商”。各区域“代理商”还组成了微信群发展“推动者”,会员数量超过8000人。
每天,朱新民发出指令后,这些“推广者”就会在各自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里转发赌博网站广告。每个“促销员”每周可以收到30至100元不等的所谓广告费。一年来,朱新民等21名被告人通过推广境外赌博网站获利4000万元以上,实际获利1100万元以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新民等2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为其犯罪行为提供广告、宣传。情况很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2的规定,该罪即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朱新民等21人共同实施犯罪。归案后,他们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基于上述情况,洪泽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陈旭法官:本案的审理是洪泽“2020”剪卡行动的延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教育群众、生财活血的作用,彻底切断境外赌博犯罪。 “黑手”伸向互联网。
(央视记者 张刚)
(编辑孙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