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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付款时,
有些要求用户扫描商家的二维码。
有些要求商家扫描用户的二维码。
很多人都不能完全分辨出其中的区别。
最近的,
洛阳有人被抢数百元。
事件:
“顾客”要求商家出示“支付码”,商家被扣款498元。
8日24时00分左右,涧西区黄河路一家烧烤店老板高先生接到顾客来电订购。顾客说要四份龙虾和一份龙虾,一共280元。
高先生接到大单后欣喜若狂。这时,对方表示餐费会通过微信转账,稍后他的朋友会帮他到店取餐。高先生向顾客发送了“收货码”,但对方在电话中表示二维码看不清,要求高先生发送“付款码”。
高先生给他发了一个“付款码”。随后,交易记录显示,交易金额为498元。高先生认为对方付的钱太多,就表示要把多余的钱退还。对方不但不退款,还要求加餐。
这时,高先生心里有些疑惑了。他再次查看交易记录,发现自己不但没有收到对方发来的280元,反而被对方扣除了498元。高先生在电话中向对方要钱,但对方挂断电话,无法再联系上。高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立即报了警。
昨天,《洛阳晚报》记者从长春路派出所获悉,8日晚至9日凌晨,辖区连续发生3起类似警务事件。他们都被商家接到“顾客”电话点餐并出示“支付码”所欺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察:
如果有人向您购买商品并付款,请务必发送“收据代码”
警方表示,“付款代码”和“收据代码”不同。
“付款码”的意思是“向商户付款”。付款给商家时,需要出示,对方会输入金额,然后扫描。
“收据码”的意思是“扫描并付款”。当你向别人收钱时,他们需要扫描它。您无需添加对方为好友即可完成转账操作。简而言之,如果有人付钱给你买东西,一定要发送“收据代码”。
商家还应尽量核实电话订餐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公民在收款、缴费时须留意“收款码”和“付款码”。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将“支付码”发送给他人,尤其是陌生人。
提醒:
“付款码”和“收据码”骗局是老骗局
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获悉,去年7月,我市十几家商户因无法区分支付宝和支付宝的“付款码”和“收款码”功能而被“客户”拉黑。微信。骗局。
市反诈骗中心警方提醒,手机“支付码”“收款码”诈骗已是老骗局。 “顾客”在付款时向你索要“付款码”,都是骗局。
另外,不要随意点击“客户”发送的链接。特别注意带有问号的链接,切勿点击它们,也不要复制链接并在浏览器中打开它。如果您不小心打开链接,请勿轻易输入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洛阳晚报记者于子玉通讯员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