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撰写、制作投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文件。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遵守以下条款:
一、目的和范围
1.1 招标项目:;
1.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文件、资质信用证明文件、技术和商务招标文件等(以下统称“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制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编辑、技术策划、设计排版、文件印刷等工作。
2.1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1 提供完整、准确的投标内容及相关信息,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
2.1.2 向乙方提供全力配合和支持,提供必要的协助,保证招标文件准备的顺利进行。
2.1.3 对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1.4 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2.1 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2.2.2 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的内容。
2.2.3 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
2.2.4保证招标文件的制作质量,保证招标文件的及时完成。
3、招标文件制作流程
3.1 乙方收到甲方委托后,将与甲方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招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3.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和信息进行文字编辑、技术规划、设计排版等工作。
3.3 乙方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提交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
3.4 甲方审核后,乙方将招标文件最终版本提交给甲方,并负责文件打印等工作。
3.5 投标文件填写完毕并交付甲方的时间:年、月、日之前。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招标文件制作及交付时间延误的,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 保密条款
4.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2 如因乙方违反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知识产权
5.1 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5.2 乙方不得将招标文件的内容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将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本协议项下的代理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包括代理费、文件打印费、运费、税金(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费用。
6.2 报酬支付方式为:招标文件填写完毕并交付甲方后,乙方经甲方验收后开具等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在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 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7.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损失。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还须赔偿守约方一切必要费用,如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为维护其权益而发生的费用。
7.3 因乙方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延迟交付的,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或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三倍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其他损失。从而。
7.4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投标文件出现相关错误、遗漏或投标人将其视为废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8.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9.1 本合同抬头所载的地址可作为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一方如变更联系地址,应在变更生效前提前3天通知。变更信息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关文件寄至本合同约定地址后无人签收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三日视为已合法送达。
上述通知和送达方式可直接适用于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一切司法程序。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无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面没有文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