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可向一审法院报案。一审法院将对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示,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当事人仍不听劝告、不执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绝赡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 1085 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承担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项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 到法院起诉索要子女抚养费需要什么程序?
1. 准备民事诉讼。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席、参加诉讼活动。
四、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请愿书。
3. 如何支付子女抚养费
提醒您,子女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通常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计算抚养孩子到十八岁所需的时间。所需的子女抚养费总额将一次性支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扣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标准: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托儿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您负责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儿费数额。
3、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