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订单显示充电宝已被退回。照片由消费者提供
■本报记者 杜克
“扫码租用的共享充电宝没有弹出来,但租赁费还是要收的。”近日,不少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语音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自己租用的共享充电宝不弹出充电宝却继续计费,可能很难日后退还押金或租金。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投诉平台上有数千条相关投诉,涉及小电、搜电、来电、街电、小电、怪物充电、云充电吧、点生生、闪电充电等品牌。
扫码不弹出但仍处于充电状态
2023年12月14日,山东青岛消费者戴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他通过微信扫码租用了一台小型电动共享充电宝。他扫码5次,4次都没有弹出。唯一正常弹出的是1,但是无法充电。随后,戴先生发现,他扫描的5个订单中有2个是连续计费的。显示的租赁时间分别为34分钟和7分钟,收费分别为4元和3元。
“我一分钟都没用过,但系统显示我有两笔订单在持续计费。”戴先生通过小店微信小程序向在线客服反映了问题。客服表示,3元订单可以申请退款,4元订单补4元优惠券。戴先生同意退款,但拒绝赔偿优惠券。客服表示,专员将在72小时内处理此事并反馈解决方案。
沟通过程中,小电客服回复计费标准为:“3分钟内返回免费,剩余0分钟按2元/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每24小时上限为40元。” ,总封面费99元。 ”按照这个收费标准,戴先生对其中一条显示7分钟的指令提出质疑:“时长是7分钟。按照标准,应收账款为2元。为什么扣了3元费用?”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要求是退款4元,并存入账户。故障小电器柜已更换,但72小时后仍未有专人联系他。
记者联系小店在线客服,询问为何戴先生的订单没有弹出,订单却没有退款。客服表示:“计费标准为2元/30分钟。命令显示使用时间为33分40秒。租还位置不一致,有使用痕迹。 ”记者询问租赁柜是否有问题,是否维修或更换,但客服并未给出正面答复。
预付押金被冻结,退还困难
云南昭通消费者赵女士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经历:“2023年11月8日,我在昭通市海纳百川汽车城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租用了搜电的共享充电宝。商家先从我的银行卡上预授权了99元,但充电宝没有弹出订单,联系后10多分钟就被扣了3元。搜点客服,只退了3元,但99元却没有退。”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在搜电租用共享充电宝。对于信用租赁来说,不需要冻结保证金,但是这次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
赵女士提供的“账户扣款原因查询”页面显示:“预授权冻结99元,这笔扣款是因为您通过预授权授权商户冻结了您的账户资金。随后,商户将冻结您的账户”如果您对本次交易有任何扣款、退款、争议等问题,请及时联系商家处理。
沟通过程中,搜电客服回复赵女士:“经核实,该订单为信用贷款,并无充值金额到我们账户,第三方平台已冻结该金额。断电后使用成功后,冻结的余额一般情况下会解冻至原账户。”
赵女士提供的订单详情显示,使用时间为14分6秒。 “租来的充电宝根本没有弹出来,我没用过,但客服回复说,‘退货成功后才能退款。’”没有充电宝怎么退货?”赵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搜点充电支付宝小程序联系在线客服,向赵女士询问该订单的收费情况。客服回复依然是:“已退款3元,该订单为积分租赁,无充值金额至公司账户。回电成功后,冻结余额将解冻返回至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恢复原账户。”
它不会弹出,但会显示自动退货和计费。
四川南充消费者任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成都西站候车厅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租用了通话共享充电宝。订单已生成,但充电宝未弹出。提交自助反馈后,系统页面显示需要等待5分钟。订单未弹出时自动取消。结果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弹出来。由于充电宝没有弹出,任先生多次联系进来的在线客服,但智能客服总是自行回复,无法联系上人工客服。
“2023年12月11日,微信提示对方支付180元租赁费,我查看订单时发现充电宝此时显示已归还,租赁地点和归还地点均为成都乐购(成都西站)没有使用过充电器。“宝,充电宝能在原地自动弹出并归还吗?”任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微信账户没有余额了。调用者发出欠他180元的债。
任先生提供的待付费截图显示,收费标准为3元/30分钟,每24小时上限60元,总上限199元,使用期限为2天21小时50分钟。 “微信经常弹出账单要求我还债,否则我的微信支付积分就会受到影响。我的要求是打电话取消订单、取消债务,但是无论是在线客服还是电话客服都联系不上,这让我很无奈。 ”任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Call Pro微信小程序联系在线客服,页面显示可以回复“转为手动”咨询在线客服。记者多次回复“转为手动”,但没有人工客服回应。
记者调查发现,在互联网平台上,不弹出来的关于共享充电宝充电的投诉不在少数。 2023年12月17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充电宝没有弹出”和“充电宝没有弹出”,分别显示相关投诉1777条和1302条,其中大部分反映的是租用共享电源银行。不存在连续弹出账单、扣押押金或租金后不退等问题,涉及金额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投诉对象包括小电、搜电、来电、街电、小电、怪物等。充电宝、云充电吧、点中尚、闪电充电等品牌。上述投诉中只有一小部分显示为“已完成”,而绝大多数显示为“已回复”或“正在处理”。
专家意见:该品牌涉嫌违约
“租赁共享充电宝是一种合同行为,消费者支付了费用,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该合同一方面可能构成违约,另一方面又是一份可撤销的合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在接受《中国消费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充电宝一开始并没有冒出来,消费者并没有实际使用,但此时他被收取了费用,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
朱伟分析道:“从商家角度来看,原因可能很复杂,比如系统技术问题、租赁设备本身问题、租赁店工作人员人为损坏设备等,但这些都是合作单位之间的所有内部或相关问题与消费者无关,商家需要先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必要时再追究内部赔偿。”
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朱伟表示,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商家故意欺骗,使消费者陷入商家的误导,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目前还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上述投诉,因此很难确定。
朱伟表示:“网络时代,所有行为都会被记录下来。如果商家想用这种方式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益,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基本上无处可躲。但消费者却很难维权。”主要是消费者无法掌握相关数据,如果法院要求平台出示数据,可能是消费者维权的关键。当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发生时,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依法保护您的权利”(杜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