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家企业及一自然人被通报处罚,好佰年口腔门诊三年四次被罚

2024-11-13
来源:网络整理

7月21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7月第2期)。东莞轩轩食品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诊所有限公司、东莞市施杰良注意到,粮油批发部3家企业和1名自然人被通报处罚。

其中,南都记者查询发现,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诊所有限公司为“通知常客”。此次行政处罚,该牙科诊所三年内已四次被罚款。

两家食品相关企业被通报

通报名单上有两家食品相关企业。其中,东莞市轩轩食品有限公司有员工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未按要求遵守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并拒不改正的;未按要求遵守销售记录;工艺设备布局发生变化且未按要求申请变更的;不遵守工厂检查记录制度的;未按要求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等,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东莞石碣良记粮油批发部是本次通报名单中被罚款金额最多的经营主体,罚款最高1元。举报称,其销售标签虚假、质量不合格的侵权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产品171包,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100元罚款。

东城好变牙科诊所三年内四次被罚款

在该报道中,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诊所有限公司还在其网站上发布包含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医疗广告,并以患者的姓名和图像作为证据;它还在公交候车亭灯箱和网站上发布虚假广告,并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利用误导性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合格证》批准的成品广告样版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处1万元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据不完全统计,这是近三年来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诊所有限公司第四次因发布虚假广告而受到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早在2021年9月27日,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诊所有限公司就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2022年1月7日,东莞市东城好变年牙科医院在网上、线下投放未经审查不能提供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一条规定。依照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七千二百六十元。

同年11月,该公司未经审查,未提供真实性证明而投放户外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 实习生:吴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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