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1、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万能保险登记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实现参加万能保险登记的地区数据全覆盖。
2、共享要求各省份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遵循部级统一接口规范,并与部级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对接;各省级系统应定期向部级系统上传验证信息,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省间数据共享和同步。
目前,我国许多行业(如建筑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职业资质管理并行的双轨管理模式。个人从业人数是企业资质的重要条件,极大地推动了个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有一定效果,但客观上也造成了个人资格证书分离、登记变更频繁、个人资格证书和登记印章保管、登记人员流动限制等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已成为证明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最重要证据。比如社保全国联网,实现部委间数据共享。 “隶属”行为不被主管部门发现很难想象。 。因此,人社部此举很可能是2017年“隶属关系”的终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人社厅〔2015〕86号 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文件精神《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方案”的通知》(人社部资源社会保障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万能保险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金融保险工程总体部署,现将《通知》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如下:
一、明确制度建设目标。按照财政保障工程统一规划,按照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计生等信息资源、民政、残联等部门建设省级集中部署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通过专门的金融保险项目业务网络,支持省、市、县、乡四级业务运营,建立万能保险登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机制。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万能保险登记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实现参加万能保险登记地区数据全覆盖。

2、完成体系建设任务
(一)按照省集中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部组织建设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并在部、省两级部署。有条件的省份要按照统一组织、快速启动、经济投入的要求,首先开展系统建设,实现系统省级集中部署、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全面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省级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必须实现数据初始化、信息比对、调查核实、更新维护等业务功能。
(二)结合本省实际,明确建设模式。各地要结合本省实际,提前做好系统规划设计工作。有条件的省份要统筹整合社保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持卡人数据库),确保数据库有效支撑万能保险登记;已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省级集中的省份,可基于省级系统直接拓展万能参保登记功能;尚未实现业务系统省级集中的省份,可以采取省级系统独立建设的模式,通过接口与各级业务系统对接。
(3)省级清理和部级比对,实现数据初始化。通过数据初始化确定全省登记人员的参保状况,是万能参保登记系统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各省要统一整合省网监控系统和各级业务系统的现有数据,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外部数据进行比对存储,实现省内数据清洗比对。生成本省户籍系统未登记的数据。保护人员信息。需将初步确定的人员范围与部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比对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部级比对查询系统)进行比对,获取该部分人员的参保信息其他省份,更新全省数据,最终形成本省登记的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定位目标人群,支持后续入户调查等处理工作。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实施登记服务。各地在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针对万能参保登记目标群体,利用大厅、网站、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自动提醒、自助挂号等更加便捷的服务,引导参保人主动参与续保完善保险登记信息,为未参保人员提供便利。人员办理保险登记。
(5)与部级系统对接,保证数据定期同步。各省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遵循部委统一的接口规范,并与部级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对接、联调联调。省级系统应定期向部级系统上传验证信息,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级和省级数据的共享和同步。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市做好网络延伸、终端配置、数据采集等配套工作,对服务器、存储、安全等相关设备进行评估,及时扩容更新,确保省级数据中心安全持续运行,保障万能保险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全民参保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万能保险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建立、管理制度创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信息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各省份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省级数据与部级数据的比对工作。在数据初始化、数据清洗、整理和入库等方面,加强数据质量标准化,确保万能险登记信息全面、准确、一致。
(三)外部资源多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信息交换机制,明确交换内容、渠道和周期,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全民保险登记制度建设。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万能保险登记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系统建设资金,将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形成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