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委书记谈体会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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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守。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执纪监督和问责,把执纪与执法结合起来,坚持纪律严于法律、纪律相协调的原则和法,让制度能“长牙”,纪律能“充电”,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取得更大战略成果。网站“纪委书记谈经验”栏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发表文章介绍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学习贯彻的经验交流学习实施《条例》的经验和想法。请注意。

王传红 四川省成都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升到新的高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实践运用,坚决落实学科建设政治要求。

政治纪律必须围绕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要求。政治纪律是党的六大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不遵守政治纪律,就不可能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党的管理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是“四个意识”淡薄造成的问题,是对党不忠诚、不诚实造成的问题。 《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保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把“两个保障” ”作为根本政治纪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警惕“七个确定”问题作为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纪律规定,明确表明了党中央严明政治纪律的坚定态度。严格政治纪律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我们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一致,在行动上自觉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肩负起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聚焦、聚焦政治问题,更加注重解决“七大问题”,更加注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问题,更加注重解决“贯彻落实不力”问题党中央决策部署、折扣适应”,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坚决查处和整改出现的问题,切实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站位在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中央说了算的权威。

政治生活必须严格,努力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做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 《条例》新增了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纪律规定。对不按照规定请示组织、报告重大事项的,将由其他纪律调整为政治纪律,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形势发生积极变化,但还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如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辣味”,自查自律,加强对党内若干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 ——新形势下党的政治生活,指导下级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直奔问题,严格督促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纠正“大家好、我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同时,要带头弘扬忠诚、诚实、公平、正派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圈子文化、流氓忠诚等不良文化现象,坚决消除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利用宗教进行煽动活动,不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不断培育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政治监督要常态化,扎实推进管党政治责任落实。无论是纪委还是监事会,监督都是第一责任、首要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首先必须定位于政治监督。监督的重点是看党的领导是否弱化、党的建设是否缺位、全面从严治党是否有效。就是看党的执政政治责任是否履行到位。 。 《条例》增加了对干扰检查、检查或者不落实检查、整改要求的纪律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失职内容由其他纪律调整为政治纪律,有利于加强政治监督,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深化纪检监察、监察监察、派驻监察、巡视巡查监督等一体化的全覆盖监察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政治生活状态形势,着眼“经常性”和“长期性”努力,全面强化主动监督和日常监督,真正形成高压态势督查情况,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真管、严控、从严管理,切实维护全“林”体健康。

要经常锤炼政治责任,着力建设坚强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旗帜鲜明政治始终是第一要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一定要勤奋。自身要强大,首先要政治强大。具体来说,就是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责任感。就是要把政治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督查办全过程。 《条例》新增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或者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处分规定,以鼓励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忠诚廉洁,自觉承担党章、章程赋予的责任。 ,落实各级监管责任。执法者必先守纪律,执法者必先守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更高标准严于律己,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在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在问责、督查、查处等实践中,要不断提高政治能力、锤炼政治责任,善于分析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政治上解决问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敢唱“坏脸”、当“公保”,及时消除各类问题。政治隐患,真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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