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支付新客借钱免息权益未兑现,用户质疑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

2024-11-14
来源:网络整理

事情经过:2024年10月21日,-甜橙金融获得“新客户750元免息借钱权”。使用说明显示,在首次还款日前自动发放了一张750元免息券。我立即申请了16.5万元贷款(贷款人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三期还清。首次还款日为2024年11月10日,本金0.73元,利息759元。然而,在偿还第一期时,发现免息券尚未生效,仍需支付759元利息。客服表示,由于10月29日易宝手机号码发生变更,导致无法发放优惠券。理由是“因账户变更而无法享受权利的用户,风险自负”。但优惠券描述中只说了“账号”,并没有明确等同于“手机号码”。存在歧义和误导。投诉事项: 1、商户未履行免息承诺,涉嫌虚假广告、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该商户促销以“新客户750元免息”为诱导,但未在首次还款日前履行免息承诺,构成虚假宣传。同时,商家在优惠券说明中措辞含糊,未明确“账户”中包含手机号码,存在误导和隐瞒行为,违反公平透明交易原则,涉嫌欺诈。 2、规则不明确,误导用户。操作优惠券说明中注明“该权限与领取时的账户绑定,只能当前账户使用”。但并未明确“账户”涵盖手机号码,也没有提醒更换手机号码会导致其失效。 ,表达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商家订立合同有告知义务,不得隐瞒关键信息。该描述的模糊表述导致用户误解,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透明原则。 3、要求赔偿损失并完善说明: 1、恢复“新客户最高750元免息贷款”优惠,免除当前首付利息759元; 2、完善优惠券说明,明确更改手机号码将导致折扣失效,并添加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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