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训练负担的通知》,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水平,持续规范校外训练培训,切实减轻义务教育负担。已制定相关规定,防止学生因家庭作业和校外培训而负担过重。
如何有效减轻学生过多的作业负担?
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县(市、区)指导辖区内学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组织教学科研机构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和实施的研究,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规则。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督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分年级、分学科作业量的统筹协调,定期评价效果,并在学校公开。
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学校应确保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书面作业,但可以在校内安排适当的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平均每天完成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平均每日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必须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科学合理地布置作业。学校应根据学业阶段、学科特点以及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安排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不得安排机械重复性、惩罚性工作。教师必须对布置给学生的所有作业进行评分和批改,并且不得要求学生自己评分和批改。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加强岗位设计指导。鼓励分层、灵活、个性化布置作业,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术分析等功能。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并进行指导。小学生基本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大部分书面作业在学校完成。
如何提高学校的课后服务水平?
总体规划和设计。各县(市、区)要指导学校对课后服务进行统筹规划和系统设计,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创新形式的课后服务。
提供丰富的课程。课后服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和办学特点,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校阶段要求、学校实际情况,分年级、分层次、分制度、分个性。协调设立课后服务课程。在引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同时,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化体育、美术、劳动、读书、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和俱乐部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程度。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授新课程。
拓展校外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学校老师提供。还可以积极寻找退休教师、学生家长、优秀大学生、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格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供多种服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街道社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学习实践教育基地(营)等校外活动场所,发挥校外服务作用。根据发展学生兴趣和特长的需要,可适当引入资质优良、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但不允许基于主题的培训。

提供优质的在线服务。各县(市、区)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项教育内容,收集开发丰富优质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特殊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免费覆盖各年级、各科目,并提供合法、安全、心理健康等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拓展学习。
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一校一案”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师资、课程、活动场地,并宣传动员学生和家长报名。
如何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坚持严格审批机构。各县(市、区)不再批准新建中小学生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对中小学生非学科培训机构,必须分类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和标准严格审批。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开展学科培训。严禁无证、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管制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标、开展进修培训。严禁无纪律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线下培训机构无资质开展线上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辅导、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向中小学生提供学科培训服务,严禁多地点开展校外培训没有相应的资质和批准。严禁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进行培训。各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机构场所和网站的显着位置公示教师资格信息。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必须用足。严禁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严禁各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儿园过渡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通过专门举报平台,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报,“实名举报一律查处”,举报和调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在家校外培训负担。
严禁教师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干部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者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指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带薪校外补课的行为,直至吊销其教师资格。
如何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推动高质量均衡发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改革成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解决择校问题。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拥有标准化要素资源。积极采取集团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缩小办学条件、师资、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全面开发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规范教材使用。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加快进度。小学一年级坚持从头开始教学,其他年级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做到能教多少。减轻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出现提前下课备考、违反统一考试、超出标准试题、考试排名等行为,对考试成绩实行分级制度。学校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绩2[2017]169号),探索贯彻落实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中考录取模式。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规范,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和思维过程训练,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加强学科建设和教研管理,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学科引领作用,有效整合优秀教学资源,通过一系列活动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如准备、演示、讲座、评估和研究。方法:科学衔接幼儿园和小学,遵循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教学与科研的有机结合,增强区域一体化教育效果,提高区域教师培训质量,引领和协助教师专业发展,从而服务于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
纳入质量评价体系。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导意见,把“双减”工作成效作为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建立面向素质教育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引入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发展性评价和特色评价,形成一套科学、完整、有效的素质评价体系。检查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指导、诊断、改进和激励作用。严禁县(市、区)发布招生指标或单方面根据录取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学校评价必须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德育发展、学业发展、身体素质等。心理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
如何完善“双减”就业保障措施?
提供课后服务保障。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中小学生课外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体系。尽快建立学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相关标准,并对学生参课提供指导。对离任期间任职的学校和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功绩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任职补贴政策对建档、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
促进家庭-学校-客户合作。进一步明确家校教育职责,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作方式,推动协作教育共同体建设。探索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活动,构建游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社区和家庭综合实践等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推进“教育健康心灵”工程。
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双减”工作切实纳入学校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优秀的重要内容。要把落实“双减”工作作为当前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学校“双减”工作的定期督导。
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方式,解读好政策,让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理解“双减”政策文件的内容要求,正确认识“双减”的意义和作用。 “双减”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积极报道地区和学校的突出典型案例,弘扬正能量,努力形成减负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双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