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地产业及从业人员: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全国各行各业正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开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在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交易、中介、物业等市场领域,还存在一些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涉黑涉黑、甚至违法犯罪的问题和乱象。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涉黑犯罪,深入治理房地产行业问题乱象,有效净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
为此,我们郑重要求房地产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合规经营,有效规范行为。详情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通过认购、认购、预约、编号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押金、预定金、保证金等费用或者变相强制交付使用房屋;不得违规挪用购房者的维修资金和契税等款项;不得违规强制收取“更名费”、“转让费”等;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法律义务,增加购房者的责任,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制的方式强迫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产品。服务价格;不出售多于一套房屋,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公司。不得发布虚假住房信息、价格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垄断住房资源,操纵房价、租金市场价格;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不得违规提供“首付贷款”、“租金贷款”;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扣留租金、签署霸道条款、强制提供代理服务、挪用客户资金;并不得参与房地产投机活动。
(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承接未依法招标的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和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不得强行收取水费、电费、暖气费,违规收取手续费,甚至利用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行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占用道路用地。使用共享区域进行业务运营;不得擅自改变共有建筑物、设施,不得侵占、侵占业主的共同财产;不得擅自撤离物业项目或强行进入物业项目;不得以暴力或者不正当手段阻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选举或者选举。选举;业主信息不得泄露或出售。

同时,如发现以下行为,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或平顶山市房产管理中心举报。您也可以登录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首页“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恶法线索在线举报”窗口或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
(一)有组织以暴力胁迫方式阻碍房屋建筑装修材料、建筑装修机械设备入境,强行收取入场费,强行清理建筑装修垃圾,欺凌市场,强行招揽工程,买卖强行装卸;
(二)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寻衅滋事或者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噪音等“软暴力”方式阻碍正常施工、装修的;
(三)在住房保障领域以非法方式阻碍工程正常建设、寻衅滋事的;
不符合条件,占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恶意拖欠租金,不配合拆迁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非法强行捆绑收费,占用公共绿地、社区空间,以胁迫方式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骚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方式阻碍物业工程的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换届、换届;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事实和基本情况。我们将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若涉及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绝不泄露举报人信息。
举报热线:-

邮寄地址:新城区庆丰路与兴平路交叉口东北角平顶山房产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18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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