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临沂市袖珍公园和居住区(单位)绿化建设和管理,巩固和提高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绿色建设、绿色种植、绿色保护,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了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转型升级保护和扩大城市绿地,推进公园城市建设。为临沂市实现由大到强、由美丽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转型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最美城市园林绿化系列评选和“花园式住宅区(单位)”创建为抓手,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表彰先进绿化,倡导绿化树立榜样,提高公众绿化意识,形成群众支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
2.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城市绿地综合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坚持绿地该用、该绿就用、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科学制定绿化建设和提升目标,统筹城市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建设绿色城市。自然舒适的城市景观生态系统。
(三)科学审评,注重长远效果。坚持集中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分类评选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强化公众参与,促进园林绿化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评选内容
“最美袖珍公园”、“最美单位(社区)庭院绿化”、“最美街道”、“花园式住宅区(单位)”。
四、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
临沂市园林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及各县区(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三)评审专家组
将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中选拔若干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五、申报相关事项
(一)申报主体
1、袖珍公园、城市街道的申请主体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2、住宅小区的申请主体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
3、单位报告主体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二)适用范围
各县中心城区和建成区袖珍公园、居住区(单元)庭院、城市街巷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事件,未从事违反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未从事大规模破坏绿地、毁坏绿地、侵占绿地,且符合申报项目遴选标准的。 (详情见附件)。
(四)申请表
推荐申报与独立申报相结合。每个县(开发区)推荐至少两个“最美袖珍公园”、“最美单位(社区)庭院绿化”和“最美街道”,花园式住宅区(单位)数量不限。 )。
(五)申请材料
内容应当真实、准确、简洁、切题。各项指标支撑材料来源和统计口径清晰,相关信息和表格填写规范。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选区绿化状况总体规划;
3、能充分反映申请项目绿化美化方面的视频材料(3分钟以内)或图片材料(3分钟以内)(A4纸彩色打印,不少于6张,300万像素以上,简短的文字描述);
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文本;
5、居住区(单位)绿化规章制度制定情况简介;

六、申请花园式住宅小区(单位)的,须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附件7)。自评报告应包括评选标准中各项指标的具体实施情况;
7、其他能够反映奖项申请有效性和特点的信息。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同时以电子方式提交。
(六)评选方法和程序
1. 申请阶段(2022年6月-7月)
市城管局在新闻媒体和临沂市城管局网站()中表示
/) 评选活动统一公告。
(一)申请人应根据参赛项目的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标准后,向所在地县(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市级单位直接向市园林和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县(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市园林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最美系列评选项目将获得花园式住宅小区资格。 (单位)初审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的,应于7月31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市城管局。
2、现场评选阶段(2022年8月)
市城管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征集对象进行现场评审,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跟踪采访、宣传报道、受理媒体监督。现场评审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听取申请人的介绍;
(二)核对申请材料及相关原始信息;
(三)对申报奖励的项目建设及工作措施进行现场抽查
实施情况;
(四)当地居民(职工)参与现场评价,并将其意见作为现场评价结论的重要参考;
(五)专家组集体讨论后,形成现场评审意见;
(六)专家组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现场反馈;
(七)专家组将现场评审意见书面报市城管局。
3. 评选及投票阶段(2022年9月)
各评选项目候选人名单将在新闻媒体和临沂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布,并由媒体进行网络投票并统计投票分数。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按照“总分=网络投票得分×40%+专家评审得分×60%”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总分。
评选最美城市景观系列十佳项目作为推荐名单;对于“花园式住宅区(单位)”,市城管局根据专家组现场评审意见组织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4、公示及命名阶段(2022年10月)
各项目拟建名单将在新闻媒体和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公布“最美袖珍公园”、“最美单元(社区)庭院绿化”、“最美街道”、“花园式住宅小区(单元)”获奖名单将统一奖励。
同时,为激发单位和个人参与推荐活动和评选投票的积极性,新闻媒体将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个人参与奖,市城管局将通过评选方式产生集体组织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负责成立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中抽取。各县(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市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项目的技术指导,开展预审工作。各申报项目材料有序整理,精选优质项目。
(二)加强考核控制。各县(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市园林环境卫生保障服务中心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比选评选标准,推荐最具有代表性、最受欢迎、深受公众欢迎的项目。要重点抓好袖珍公园建设、城市绿化等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配合国家园林城市(县)评审、城市面貌质量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将日常工作推进与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有质量保证的入选项目参加评选。
(三)加强宣传示范。要以最美城市景观评选和园林式住宅小区(单位)创建系列活动为依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抖音、快手、头条等渠道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要积极搭建城市绿化公众参与平台,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营造全社会关注园林、建设绿地、保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最美袖珍公园”评选标准一、规划设计
袖珍公园建设符合《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19年)、《公园设计规范》(-2016年)等城市绿地规划建设要求。
2、绿化指标
绿地比例不低于65%。
3、绿化程度
所有闲置、空置土地均应绿化至黄土不露天,绿化面积达到绿化面积的100%。
4、绿地布局
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观赏乔木、灌木和多年生地被植物的组合,体现季节变化。春花秋色效果显着,四时皆有风景。合理配置花坛、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与片区周边环境相协调。
5、绿色管理与维护

苗木生长茂盛、健壮,株形完整,枝条匀称,花蕾饱满,无明显病虫害;定期修剪草坪、树篱、树木等,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植物保存率达95%以上。公园内如有古树名木,应采取措施保护、复兴。
6、环境质量
它向公众开放,步行即可到达;环境干净卫生,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配备座椅、照明等基本配套服务设施,绿化配套设施基本完好;没有摊位、没有随意停放的车辆等。
“最美单位(社区)庭院绿化”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
2、规划设计
附属绿地用地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土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年)和《城市绿地规划标准》(-2019年)中关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
3、绿化指标
(一)最美单元庭院绿化
单位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单位附属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库、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和污染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20%。低于30%,并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疗养院、机关、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二)最美社区庭院绿化
1、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新建住宅社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35%。如果属于旧城改造区域,可降低5个百分点。小区业主专属庭院绿地面积不计入小区绿地总面积。
2、社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0.9平方米。
4、绿化程度
全部空地、闲置地要进行绿化,黄土不得裸露,绿化面积达到绿化面积的100%。
5、绿地布局
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观赏乔木、灌木和多年生地被植物的组合,体现季节变化。春花秋色效果显着,四时皆有风景。积极开展绿植、竖绿挂、拆除墙体、屋顶绿化,绿化效果明显。
6、绿化管理
花草树木生长茂盛,苗木株形完整,枝条匀称,花蕾饱满,植株无明显病虫害;草坪、树篱、树木等定期修剪,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7、环境质量
环境干净卫生,绿地内无杂物、垃圾堆放;绿地护栏、路缘石、建筑特色等设施维护良好。庭院内植物、建筑特色布置得当,颇具美感。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最美街道”评选标准
1、规划建设
符合《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标准》(-2018年)、《山东省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2021年)等城市道路绿地规划建设要求。
2、选型指标
(1)城市建成区道路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60%。
(2)城市道路红线宽度>45m,绿化覆盖率20%;城市道路红线宽度30m~45m,绿化覆盖率15%;城市道路红线宽度15m~30m,绿化覆盖率10%;城市道路红线宽15m~30m,绿化覆盖率10%;宽度
3、街巷设计
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安全、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交通、集散、景观、游览等需要,与城市道路功能水平相适应,满足上层规划对交通组织、设施布局、景观风貌、环境保护的要求道路。
4、绿化程度
所有空地、未利用地均实行绿化,黄土不得裸露,绿化面积达到绿化面积的100%。
5、绿地布局
符合交通设施布局和交通组织的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易于维护。合理选择乡土适生植物,配置以乔木为主,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充分利用植物的枝、花、叶、果等形状和色彩来突出季节变化。
6、绿色管理与维护
同一路段同一树种的行道树,其树形和枝点高度均相同。树冠下缘高度保持一致,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两侧雨棚边缘线基本在一条直线上。苗木生长茂盛、健壮,株形完整,无明显病虫害;草坪、树篱、树木等定期修剪,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如有古树名木,应采取保护和复壮措施。
七、街巷面貌
环境优美、整洁、有序。临街建筑外立面状况良好、干净,无涂鸦、撕裂、悬挂现象。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外不得堆放、悬挂杂物和其他有碍市容的物品。户外广告、商店招牌、建筑标识管理规范、有序、安全、美观。不存在违法建设、占用道路、店外经营、随意堆放等现象。各类杆、线均采用标准化设置,不存在随意安装的情况。井盖、篦子无安全隐患,无损坏、缺失,无移位、坠落。
八、环境质量
街巷状况良好。根据游客行为模式和分布密度,合理设置座椅、果箱、照明等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整洁、美观。车辆停放有序,停车位设置合理,引导标志设置规范。绿地与主干道及主要建设区有无障碍设施连接。街道绿地的坡向和坡度满足道路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融为一体,不存在长期积水。旅游安全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