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运通卡
嘉禾极速卡是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北京分行”)与北京极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北京分行”)联合发行的非金融芯片卡。以下简称“极速公司”)。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缴费的实名专用IC卡。该卡记录了用户和车辆信息。当用户的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系统记录通行费信息,并从用户的银行账户中扣除通行费。
一、申请方式(2022年11月暂停新申请)
1. 申请程序
1.1 携带信息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柜台办理:用户持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银行卡原件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分行柜台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名下登记的拟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授权书。
1.2 选择农行借记卡作为金穗运通卡借记账户的用户,指定借记账户将冻结1000元作为保证金。
1.3办理金穗极速卡ETC签约业务:填写《金穗极速卡个人用户业务申请表》,签订《金穗极速卡用户服务协议》,领取金穗极速卡,并与中国农业银行绑定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作为使用金穗运通卡支付高速公路及其他快递公司授权的指定借记账户消费终端费用。
1.4安装电子标签:用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金穗运通卡、本人名下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金穗运通卡个人用户业务申请表》和《金穗运通卡》 《卡用户服务协议》客户联系方式和速通公司联系方式,驾驶需安装标签的车辆(已安装车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一站式营业网点或营业所大厅出口速通公司激活金穗速通卡并安装电子标签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授权书。
1.5 如待签车辆已安装速通电子标签的,须将原速通电子标签更换为车辆或注销后,方可申请嘉禾速通卡。
2. 使用说明
1、刷卡说明
1.1 使用金穗速通卡和速通电子标签通过收费站ETC车道时,速通电子标签发出“嘀”的一声,车道信号灯变绿,车道栏杆自动打开,你继续通行。
1.2 当用户驾驶车辆进入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时,应将金穗快捷卡交给收费员,由收费员刷卡。刷卡成功后,用户会听到“刷卡成功”的语音提示,同时车道信号灯变绿。
2. 通行费扣除

苏通公司每天将金穗苏通卡的扣款信息发送至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从金穗借记卡或信用卡中扣款绑定金穗苏通卡账户,并短信通知客户。
3、还款
3.1 用户使用金穗运通卡行驶高速公路ETC车道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将以消费形式从用户金穗运通卡对应的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中扣除通行费。扣款成功后,用户可按照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借记卡或信用卡的相关规定,通过网点柜台、ATM、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还款。
3.2 用户金穗速通卡对应的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因余额不足、账户注销、挂失、停止缴费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的,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将通过扣除。通知苏通公司,发布黑名单,阻止用户使用金穗苏通卡进行消费。用户应时刻关注金穗快速通卡账户信息,及时还款,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账户状态正常。当上述情况消除后,嘉禾运通卡可在情况消除48小时后再次使用。
4、余额查询
用户可通过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柜台、ATM、自助终端等渠道查询。
5、接入信息查询
5.1 用户可以关注“苏通卡”官方微信公众号,使用卡号和密码登录,查询近十一个月的月结汇总信息。
5.2 用户可以下载“乐速通”手机APP,使用卡号和密码登录,查看近十一个月的消费记录。
5.3 用户使用金穗运通卡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的通行费金额显示屏将显示消费金额。
5.4 用户可登录极速通公司网站,输入用户名(20位嘉禾极速通卡号)和密码(极速通卡账号后6位)进行查询并打印嘉禾快速通行卡近十一个月的通行详情。 。
6、用户信息变更
用户需要变更嘉禾运通卡数据信息时,应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代办申请,还须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嘉禾运通卡业务授权书)、签字的借方请您及时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分理处办理嘉禾运通卡信息变更手续。可变信息包括联系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7、签约银行卡变更

金穗运通卡签名银行卡变更。用户如需变更嘉禾运通卡签收的银行卡账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嘉禾运通卡业务授权书)、拟签约贷款您持卡或信用卡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网点办理签约银行卡变更手续。
8.挂失
8.1 用户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代办,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金穗运通卡业务授权书)、签字借记卡或信用卡到网点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付款。随速通卡挂失业务。挂失申请将于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受理用户挂失申请后48小时生效。具体时间以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苏通公司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8.2 金穗速通卡挂失、补发手续费由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代速通公司收取,收费标准按照 Pass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
8.3 用户挂失后,办理补卡手续。收到新的金穗运通卡后,需持金穗运通卡和金穗运通卡补发凭证(《金穗运通卡个人用户业务申请表》),持运通卡与客户联系。到苏通公司营业网点激活金穗苏通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新金穗苏通卡与原签约银行账户的绑定关系保持不变。
9. 换卡
9.1 由于用户的过错造成用户的嘉禾运通卡无法正常使用、丢失或损坏。持卡人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嘉禾运通卡直接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指定营业网点申请换卡。办理手续,同时缴纳换卡费。收费标准以苏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若非用户原因造成,持卡人须先到苏通公司营业网点检查确认后,方可补发苏通卡。证明您可以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指定营业网点申请换卡,并免收换卡费。 9.2 换卡后,用户需出示卡、金穗快捷卡换卡凭证(《金穗快捷卡个人用户业务申请表》客户复印件及快捷卡公司复印件)、原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签约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到苏通公司办理卡激活手续。新金穗苏通卡与原签约银行账户的绑定关系保持不变。
10. 退出
10.1 注销嘉禾运通卡。即用户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解除嘉禾运通卡与绑定的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之间的合同并注销嘉禾运通卡。
10.2 申请金穗运通卡注销业务时,用户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代办,还须携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授权书)金穗运通卡业务)、金穗运通卡及合同 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柜台办理借记卡或信用卡。
10.3 用户注销嘉禾运通卡的申请自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受理用户注销申请并收到苏通公司确认的注销信息之日起31个自然日后生效。嘉禾运通卡与相应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账户绑定关系可解除。上述注销生效时间以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和苏通公司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在用户的金穗运通卡注销生效前,仍可进行扣款。解绑后,用户可以为相关银行账户办理销卡手续。
10.4 用户使用速卡ETC业务不满两年后申请注销、注销手续的,用户须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要求,按照电子标签成本价缴纳标签服务费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