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评选的全国104家检察机关规范管理和自查活动优秀门户单位名单中,福建省共有3家检察机关名列优秀,三明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检察院也在名单上。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规范管理自查活动,旨在切实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岗位规范管理。经过近2个月的集中自查整改,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一一核实,并经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委、内设机构和有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机构、有关科研机构专家审议,作出最终决定。在省检察院推荐的306家检察门户中,有104家检察门户被审核评估为全国检察机关门户规范管理和自查活动优秀门户。成绩的背后,是明确职责分工、查漏补缺、定期督导强化管理所取得的成果。

明确职责分工
市检察院正在探索如何将检务公开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组织对现行《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实施方案》、《检务公开牵头责任分解表》和《检务公开责任表》进行梳理。细化表》《检察事务公开部门责任分解表》《网站》对“设置和检查公评延伸服务评分指标责任划分”进行了梳理细化,形成17大类32项清单。一一确定了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责任部门分工落实、各方面协同的工作架构。
检查缺陷并补齐的规范
市检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院门户规范管理自查活动的通知》,加强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门户网站运营管理人员,介绍门户网站的宣传主题。强化岗位重要性意识,引导干警进一步落实《进一步规范巡视事务公开实施方案》《互联网检察门户管理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全面检查检察门户建设运行情况按照“网站运营规范、信息公开及时、服务公众便捷、访问体验友好、内容准确安全、舆情通报事项”等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名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压实整改责任。

定期监督、强有力管理
市检察院按照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的标准,组织对两级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首页个别栏目超过两周没有更新,没有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发布栏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等法律信息服务提供不足,提醒各单位门户网站负责人及时更新内容、修改和完善改进章节。通过定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基层检察院规范履职,努力推动新时代检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