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苏某某微信抢红包赌博案:非法获利 1700 余元,参赌流水达 54123.98 元

2024-11-18
来源:网络整理

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2月2日至2月24日,被告人苏某某为了赚取零用钱,3次组建微信红包赌博群。群组成员邀请其微信好友加入或群组成员邀请其个人微信好友加入。参加,每个小组有二十、三十人,小组长是苏某某。随后,被告人苏某某制定了赌博规则,即微信群中第一个发红包的人在红包上注明金额和亏损数量。抢到最后一位与红包中注明的损失数量相同的钱的人需要使用红包。金额的1.5倍将返还给发红包的人。如果失败者是群主,则群主将红包金额的0.5倍返还给发红包的人;如果领队和其他赌徒同时输了,领队不需要退钱。经核实,在此期间,赌博参与者的交易额为0.98元,苏某某非法获利1700余元。

被告人苏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设定对自己有利的赌博规则,并在微信群中以抢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某某提起公诉后,近日,苏某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依法。相关赌博参与者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赌博罪】聚众赌博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赌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微信抢红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玩的一种休闲游戏。它应该拉近亲朋好友的距离,渗透感情,放松身心。然而,少数“细心人”利用微信群开设抢红包游戏。虚拟赌场以营利为目的。但法网是公开的,没有任何疏漏。为了自己和家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赌博活动,不要给自己的生活增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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