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好友申请或有诈,小心冒充号主借钱

2024-11-20
来源:网络整理

很多微信用户都收到过这样的好友申请:对方原本是微信中的联系人,头像和昵称一模一样。有的用户以为误删除了,随便通过对方申请。没想到,也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你“原来”的朋友……

“复制”微信信息,冒充账号主在微信上借钱

今年9月,南京市民方女士报警称,

有人在微信上冒充自己

原来,事发前的女士接到了几位朋友的电话,询问方小姐是否在微信上向他们借了钱。她感觉不对劲,询问得知,当天早上,不少微信好友都收到了“方小姐”的好友请求。对方的头像、昵称、个人信息都和方小姐一模一样。在发送的申请中,对方注明“我误删了好友,重新添加,请批准”。

有几个朋友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我。半天后,“方小姐”发来消息,说自己有急事,想借两千块钱住几天。对方的语气很急切,从内容来看,应该是群发消息。有人认为方女士有麻烦了。在深入交谈的过程中,对方甚至可以说出自己的名字。

幸好朋友汇款前给她打电话核实,暂时没有人借钱给那位“方女士”。报警人立即在朋友圈发文,提醒其他人不要上当。

方女士表示,加为好友的都是她QQ或手机通讯录里的好友。她反映自己收到了一位身份不明的人发来的好友请求。添加她后,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发动态,只是“安静”地留在好友列表中。

警方推测,能够“复制”方女士微信账号的人可能是她之前的微信“好友”,并获取了她的信息。

类似诈骗案件

微信冒充公司老板进行诈骗

李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私营汽车公司的会计。有一天,公司“总经理”加她为微信好友,并将她拉进微信工作群。小组共有成员8人,其中6人为公司领导及同事。他们的微信名称和头像看起来没有任何可疑之处。此前,该公司有一个微信工作群,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及同事等10余人。 “这可能是总经理的新账号!”李想。

新开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和“总经理”正在热聊江苏的某项业务,其他“同事”不时插话汇报“工作情况”。从他们的谈话中可以看出,“董事长”正在外地开会,他特意叮嘱一位“同事”:不要打他的电话,有事请留言。几分钟后,“主席”点名李某,称自己正在开会,不方便打电话。他让李代他联系江苏的“蒋先生”,询问前一天谈好的合同定金是否已经支付并留言。联系电话如下。李按照指示,叫了“江先生”。 “蒋先生”在电话中表示,正在安排转账,但需要发送“合同”。过了一会儿,“董事长”在群里发布了一张85万元的电子汇款单,并告诉李某,“江先生”已将钱转入他的个人账户,稍后他会将钱转回公司。帐户。

下午,“董事长”再次点名李某,要求李某告诉对方货款已收到,并询问对方合同是否收到。李某再次联系“江先生”,“江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合同中某些项目存在不符之处。 “董事长”得知后急了:“他不同意吗?这份合同对双方都很重要,我周一会安排时间亲自和他谈判。”

李回复“主席”,“江总”说周一可以谈,但如果今天不能敲定的话,钱就先退给他。 “董事长”说:“你现在就安排从公司退给他,我正在开会,晚上会把钱补回公司,手续办完我再还。”以免影响双方今后的合作。”

李某立即根据“江先生”此前汇款的电子回单,通过网上转账方式将85万元汇至对方账户。随后,李走出办公室,发现董事长正在隔壁办公室办公。李恍然大悟,立即前去询问,却发现之前的一切只是一群骗子的表演。

“专业”诈骗兄弟冒充微信好友“借钱”

他们利用“木马”病毒窃取他人信息,然后冒充微信好友借钱。就这样,广西两兄弟骗走了一名女子27万元巨款。经福建省顺昌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1月24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东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1月31日下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新桥镇马村郑某东家中,郑某东的弟弟郑某(另案处理)使用手机和微信账号,郑某东平时专门用于诈骗。以及笔记本电脑,通过发送“木马”病毒获取了顺昌县戴某的个人通讯信息。当天下午2点左右,戴某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内容是“黑鬼”(戴某的昵称),告诉你个贱人,她狠,别怪我不义。 ……可惜的是图片清晰度不够。”该短信还包含一个互联网链接。戴某看到这条短信后,非常生气,给对方回复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你他妈敢告诉我你是谁吗?”随后他又拨打了几个电话试图联系对方,不希望对方既不回复短信也不接电话。戴某一怒之下,打开了短信中提供的网络链接,不想被骗。病毒软件被自动下载,他的个人信息被盗,但他当时并不知情。

郑某从戴某的手机短信记录中发现戴某、魏某日常财务往来密切,遂克隆戴某的微信信息,冒充戴某、魏某进行诈骗聊天。郑某骗取了魏某的信任后,称自己想借给朋友10万元,并想通过魏某的账户转钱,以便以钱不存在为由要求朋友尽快还钱。他自己的。随后,戴某利用电脑上的PS软件,制作了一张从农业银行转账至魏某账户的10万元汇款单的虚假截图,并通过微信发送给魏某,并以跨行转账可能会欺骗魏某。推迟几天。到达。魏某看到截图后信以为真,通过手机银行向郑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了10万元。半小时后,郑某以同样的理由要求魏某再转10万元至他提供的另一张银行卡上。次日,郑某东用这部手机登录微信。当他也冒充戴某与韦某聊天时,发现韦某仍没有意识到被骗,于是他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了韦某两次。一共支付了7万元。随后,郑某东将魏某拦住,将其手机、笔记本电脑砸碎,扔进村里的垃圾桶,销毁证据。

当晚,魏某打开手机,发现“戴”的微信名称已更改为“裸聊”。然后他就觉得不对劲,连忙给戴打电话。发现自己被骗后,魏某、戴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这些可能会“留下秘密”

微信“泄密”,这种方法很容易被网友忽视。不法分子趁机“潜伏”在受害人的微信好友中,盗取市民在朋友圈发布的照片​​和信息。然后利用技术手段获取该网友的手机通讯录,添加该人的好友进行“借钱”。

除了微信“假朋友”窃取朋友圈照片信息外,一些微信文章还“窥探”隐私。例如,测试游戏,如“输入你的名字,看看你古代叫什么”、“手机号码反映你的性格”等。这些游戏往往要求参与者输入姓名等信息。这时候网友们的防御心也不是很强,随便进入了。此外,网友在注册朋友圈活动、抽奖等时几乎都会被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这些都是无意中“泄密”的方式。

查找您的微信账号和“标签”

警方表示,不必害怕微信上的“李鬼”骗局。只要擦亮眼睛,学会辨别,就可以避免上当。

虽然好友的昵称和头像可以更改,但微信帐号无法更改,且是在用户注册时生成的。如果微信好友多次加你,请检查他的微信账号是否正确。

同时,用户可以使用微信的“标签”功能,为好友添加笔记名称、标签、描述、附图等专属标识。即使您终止与好友的关系并重新添加,这些身份信息仍将保留。

因此,网友可以通过这些细节判断对方是否本来就是微信好友。

警方提醒

使用微信时,首先要“净化”微信好友,不要添加身份不明确的陌生人,并给微信上的人添加姓名等信息;

其次,请谨慎点击朋友圈中的各种文章和链接,不要在网上泄露您的个人信息;

最后,如果你在微信上收到朋友借钱的消息,不要急于汇款。先亲自打电话给对方核实一下。

骗子伎俩多,不易察觉,加好友时一定要仔细看!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