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
按照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21年推进“驾驶员之家”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扩大“驾驶员之家”覆盖面,提高运营质量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切实改善广大货车司机的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为货车司机加入和维权提供良好服务、有关事项进一步推进“驾驶员之家”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驾驶员之家”建设的重要性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司机之家”建设作为改善货车司机工作环境、增强就业获得感、促进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公路货运业稳定发展。根据2021年交通运输更加紧密结合民生实际的工作部署,推进“驾驶员之家”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系统规划,统筹布局,分步推进。创新模式、整合资源,依托现有国家级、省级干线加油站、物流园区、产业园服务设施等,引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为货车司机提供停车、休息等基础服务根据卡车司机停车、休息的实际需要,就餐、洗澡、洗衣、如厕,切实改善卡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有条件让卡车司机“吃热饭、喝热水、洗热水澡、安全停车”。
2、提升“司机之家”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之家”的实用性,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围绕卡车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的基本停车、休息需求,组织修订了《驾驶员之家》建设和运营服务规范(见附件1,以下简称“规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应当指导“驾驶员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和居民消费水平和特点,开展“驾驶员之家”建设和运营。卡车司机根据当地情况。 “家”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功能,推出餐饮、停车、休息、洗浴、洗衣等卡车司机愿意、能够使用的服务。要不断强化“司机之家”服务阵地作用,依托“司机之家”积极探索货车司机会员制和维权服务新模式、新做法,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卡车司机的利益。
三、加强“司机之家”推广应用
为进一步扩大“司机之家”服务覆盖面,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发了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使用指南见附件2),为货车司机提供“司机之家”宣传展示。精准推送、评价投诉、工会维权等公共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要充分利用线上“司机之家”小程序以及报刊、互联网、移动新媒体等渠道,广泛普及“司机之家”服务功能,大力宣传卡车司机会员政策和维权服务。这一举措让广大卡车司机真正享受到了“司机之家”的暖心服务。要指导组织“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及时动态更新“司机之家”小程序相关服务信息。
4、加强“司机之家”服务监测分析
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工会要加强对已投入运营的“司机之家”服务质量的跟踪监控,充分利用网上“司机之家”小程序对投诉数据进行评估,监督、指导“司机之家”单位改进和推广服务的运行。组织开展“司机之家”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关闭等情况的“司机之家”;对功能不实用、定位不准确、服务信誉差、投诉举报多的“司机之家”要督促限期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要在自查中编制拟限期清理整改的“司机之家”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和总工会。 ——2021年10月31日前,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通过暗访、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对全国总工会运营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各省“司机之家”,及时清理不符合运营服务要求的“司机之家”。
5、给予“司机之家”专项补贴
中华全国总工会拟对2019年验收合格的“司机之家”发放一次性专项补贴,用于“司机之家”购置服务设施设备、公益物品及工会活动费用。补贴标准为每户5万元。 。各省总工会应在联合跟踪监测的基础上,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补贴发放范围,并填写《驾驶员之家专项补贴申请表》(电子版)。版本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上下载(网站“司机之家”栏目下载)并于10月31日前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报告, 2021 年。
六、做好“司机之家”建设验收工作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工会要按照2021年推进“驾驶员之家”建设让交通更加贴近民生的工作安排,指导“驾驶员之家”建设运营单位有序开展建设。有序推进,确保施工任务完成。要组织行业专家对2021年“驾驶员之家”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评估验收。验收结果将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
7、了解“司机之家”建设需求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总工会深入调查了解货车司机停车、休息需求,结合货车司机分布特点,依托现有路网、加油站、物流渠道等加强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重点企业沟通,统筹规划,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司机之家”的数量、规模、布局和选址他们的辖区,填写《“十四五”期间拟建“驾驶员之家”基本信息表》,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