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6:56:01 中国财经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上海西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或“上海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上市公司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沪西运用严肃认真、对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上海西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649号)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 40,000股,发行价格为1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774,200。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80.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96.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中汇字(202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见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列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
实施主体
乘用车立体智能配送中心(立体仓库)扩建项目
49,811.00
47,796.63
上海韵尚实业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议书》,同意终止实施“乘用车立体智能配送中心(立体仓)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立体仓项目”),将原计划的募集资金部分投资于“立体仓库项目”万元变更为“上海西汽车智能制造园区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云尚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嘉定变更为(白安路以东、五塘河以西、横斜路)南侧、恒宇路北侧)变更为合肥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新征用地,东临昌北路,南侧为其他用地,西至机场东路、白塔)北边的路)。此外,公司还将继续对立体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进行项目考察和研究。新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具体项目确定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西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滞后的情况
受市场和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考虑到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和预期发生重大变化,并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计划,根据各业务状况等情况,公司放慢了“智能制造园区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为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募集资金浪费,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所筹集的利益经公司认真研究,募集投资项目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已推迟,原计划于2023年12月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列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
累计使用资金
投资进展
募集资金金额
(%)
上海西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
32,400.00
32,400.00
10,191.66
31.46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91.6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41.71万元(含利息)。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未收回 3.38 亿元(其中未指定募集资金 15,396.63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3936.7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该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新股配售、认购或者交易,也不会用于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退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使用加速,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退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用筹集的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来规范这部分资金的使用。
4、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的审核程序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使用1.2亿元(含原金额)以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退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含原金额)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退回专项资金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机构认为:西上海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以任何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下面没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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